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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表示,考量秋冬時期除了COVID-19疫情外,也有多種呼吸道傳染病盛行,都會加重醫療體系的負荷與調度壓力,為了提高民眾於高感染傳播風險場所佩戴口罩的遵循度,以降低呼吸道傳染病的感染與傳播,及避免過度耗用醫療資源,自12月1日起,強制要求民眾進入「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等八大類場所(場所舉例如附表)應佩戴口罩。未依規定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由地方政府裁罰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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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由

    這是 2020年秋冬防疫專案的新聞,不是 2023 年的。

    出處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9940


    2020/11/18 的新聞稿
    https://at.cdc.gov.tw/y2xf3G
    3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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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2020/12/1 出入八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 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 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 洽公機構等場所應佩戴口罩 未佩戴且勸導不聽者,由地方政府裁罰 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2020/11/18
    3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轉秘書處通知] 為因應12月1日起「秋冬防疫專案」洽公場域應配戴口罩政策,請本府各機關同仁配合措施如下 因應109年12月1日起「秋冬防疫專案」洽公場域應佩戴口罩政策,本府行政大樓相關作為及各機關配合事項如下(請協助宣導並提醒同仁配合辦理): (one)進入市府行政大樓應配合量測體溫及佩戴口罩,若體溫異常或未佩戴口罩者不得進入。 (two)各機關需面對洽公民眾的服務同仁應佩戴口罩,另於辦公區域內不會面對民眾的同仁,仍請加強宣導保持室內1.5公尺社交距離(無法保持時仍應戴ロ罩)。 (three)同仁於行政大樓公共空間等區域(如大廳、梯廳、電梯內等)時仍應佩戴口罩。 (four)於會議室開會或教育訓練時應佩戴口罩。 (five)人員進入本府行政大樓內之郵局、銀行、員工餐廳及全家便利店等店鋪時應佩戴口罩。 備註: (one)本處於11/30前,會將下列規定,於行政大樓1樓出入口公告宣導周知。 (two)自2020/12/1起進入「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等八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 (three)未依規定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裁罰新臺驚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注意 1.防疫沒有妥協空間,鄉親出門一定要戴口罩,未戴口罩將不再勸導,直接開罰3千元至1萬5千元,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 2.請大家做好防疫,若有違反防疫相關規定,請立即蒐證並撰寫紀錄表送縣府依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處辦。 3.近日從熱區(新北、台北、宜蘭、台中、彰化)返鄉探親或渡假的鄉親,請做好自主健康管理14天,並配戴口罩掩住口鼻,與家人共處也記得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如有身體不適,請撥打1999或1922專線。 4.民眾兩人以上同車,應佩戴口罩,自行開車未與他人接觸則可以不佩戴口罩。 5.另外工地工人須適當地點飲食,在保持社交距離狀況下,可不佩戴口罩。
    1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2020.12.1 起,出入八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 勸導不聽者依法開罰 3千元以上 1 萬5千元以下罰鍰 醫療照護 公共運輸 醫療診所 照護中心等 觀展觀賽 電影院、音樂廳 體育館等 公車、客運 捷運、鐵路等 宗教祭祀 寺廟 教會禮拜等 生活消費 百貨商場、展場 超級市場等 休閒娛樂。 KTV、俱樂部 酒吧、舞廳等 教育學習 圖書館、訓練班 K書中心等 洽公機關(構) 銀行、郵局 各政府機關等
    2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注意注意!12月1日起, 8大類室內場所 未戴口罩會開罰喔! 哪八大類? 醫療照護、大眾運輸、 生活消費、教育學習、 觀展觀賽、休閒娛樂、 宗教祭祀、洽公 應配戴口罩。未依規定配戴口罩, 勸導不聽者,是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 可裁罰新臺幣3000元~1萬5000元罰鍰喔!
    1 人回報2 則回應6 年前
  • 正本樓。號係舂年隆。臻中市政府衛生局﹍公告發文日朝﹒中華民國110年5月19日發文字號﹒中市術痊字第1100060433號附件﹕主旨‥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災,預防疫情擴散,公告自即日,本市境內民睪外出時應全程配戴口罩。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敗規定。公告事項﹕一、即日起本市境內全體民睪(向本國人及外國人﹚外出時應全程配戴口罩。一、如有違反,經勸導後仍不配戴口罩者,依傳染瘺防治法第70保第1項第3款規定,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蒿5﹒000元以下罡鎂。鉤直(共貼
    3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防疫報告⚠️ 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8月6日至8月16日為宣導期,自17日起進入8大類人潮擁擠區域未配戴口罩,衛生局將依疾病防治法規定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在此宣導,請各員進入以下8大場所務必配戴口罩! 1.醫療照護機構 2.大眾運輸 3.賣場市集 4.教育學校場所 5.展演競賽場所 6.宗教場所 7.娛樂場所 8.擁擠或密閉場所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指揮中心拍板!12/1起戶外 空間取消戴口罩規定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發布於16分鐘前 12月1日起 放寬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調整現行防疫措施如下 ■ 室外空間、室外場所,取消應全程佩戴口罩之規定。 ●歲末/跨年大型室外活動之口罩規定,將視近期疫情變化,另行研擬。 ■ 外出於室內空間、室內場所(包括車廂、船舶、航空器等運具之內部空間),維持應全程戴 口罩,但符合例外情形者,得免戴口罩。 ■ 符合以下例外情形者,於室內得免戴口罩: ●從事運動、唱歌、拍攝個人/團體照時 ●自行開車,車內均爲同住家人,或無同車者時 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 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 追蹤 ●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 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 外出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室內場所或活動,如符合指 揮中心或主管機關之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 餐飲場所:取消宴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之規定 上述場合得免戴口罩,如 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 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 時,仍應戴口罩。 指揮中心提醒,體質敏感、有慢性病或發燒、呼吸道症狀的民眾,於人潮較密集區,仍建議戴口罩 2022/11/28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 人回報1 則回應4 年前
  • 幫忙宣導~~~ 駕駛汽機車若沒戴口罩,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規定,裁處3千至1萬5千元罰鍰。 有朋友說她們在高雄開車,前面的因為開車沒戴口罩 被開罰15000元,於是王醫師本人剛剛打去1999確認,1999回答說: 因為全台(高雄5/19開始)進入第三級警戒 #只要離開家門就要帶口罩 #開車也是要戴口罩唷! 為了保護他人也保護自己⚠️ 話說高雄警方於1天內開了44張未戴口罩罰單,騎士脫口罩停等紅燈也會被罰哦!真的很有效率啊😎 #圖為我爸傳來的開車實況 #怕熱的他裝備齊全值得按讚👍
    5 人回報3 則回應5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