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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報導,中國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25日說,海協會長張志軍12月初出訪法國,曾協助丟失台胞證的台胞與大陸駐法領館聯繫,並依「對台26條」措施,陸領館協助其辦理旅行證件,順利回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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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外交部鄭重說明,只有我國駐外領館、代表處及辦事處所發出的中華民國臺灣護照及入國證明才是國人能用的有效返國文件。

    有關報導所指,臺灣旅客在法國遺失證件的案例,事實上我駐法國代表處可立即發給護照或入國證明書,不需中國代勞,也與中國無關,國人回國使用中華民國護照,並不能使用臺胞證。中國國

    出處

    https://www.mofa.gov.tw/News_Content_M_2⋯&sms=9C41168DD8E4EB5C&s=4EF51826CB963F99
    6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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