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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人回報4 年前
原本社維法不罰半套(打手槍不屬姦宿),新法已將「姦、宿」改為「性交易」,因此警政署明釋,所稱「性交易」,係指有對價的性交或猥褻行為,即日起,只要在非專區內的性交易,除「全套」性交易,「半套」也將嚴格取締,一旦被查獲雙方都罰,新法上路第一天,迄至昨天深夜,大台北地區尚未有嫖客被取締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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