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1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有與他們接觸過的客人,如果,有類似感冒的症狀,千萬不可以在診所看病。
請至
1 署立豐原醫院
2 中山醫院
3 中國醫藥學院
4 台中榮總
以上來自衛生局規定

刻意隱瞞者罰款30萬元。

請大家告訴大家,這非常危險,潛伏期已經拉長了~~~

現有回應

  • Asdfgh標記此篇為:💬 含有個人意見

    理由

    傳染病發生時,有進入公、私場所或運輸工具從事防疫工作之必要者,應由地方主管機關人員會同警察等有關機關人員為之,並事先通知公、私場所或運輸工具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到場;其到場者,對於防疫工作,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未到場者,相關人員得逕行進入從事防疫工作;必要時,並得要求村(里

    不同意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L0050001&flno=38
    https://www.cdc.gov.tw/Category/ListCont⋯XQhdqusEuKQA?uaid=ZtNRUHOV_jmclyjz3jXhKA
    5 年前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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