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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人回報1 年前
台灣再次列入驚屎(死)世界醜聞記錄了!
立法院該將這筆經費完全刪除!


一年編15億納稅錢給殺人犯請律師
對受害者家屬的補助=0元
台灣真是他媽的寶島 !            
法扶請3個律師「幫殺人犯打官司」逃死刑!寶傑怒轟王X蛋:用我的納稅錢搞這種事 ? !   我現在才知道 ;
原來超高調的人權律師不是義務幫忙殺人犯打官司喔?還要一次請三個?
一個死刑犯的官司可以打個2、30年
每次三個律師出庭...難怪法律人這麼愛廢死!     https://youtu.be/Zpkb1-f3OkA?feature=sha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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