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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來台生小孩福利驚人
勞動部(外勞部)年砸上億鼓勵外勞來
台灣生小孩,動用本該用在國人的就
案基金費。那台灣人呢?
移工懷孕(含家事移工),安置可以到
生產完後6個月(共16個月),只要證
明無處可去皆可安置,全民買單174
萬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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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勞動部長林美珠在有關外籍勞工政策的內部會議上,同意用「就業安定基金」支付外勞棄養小孩每人每天600元的安置費;另外在台生產的外勞及小孩,並被安置者,每天可獲各500元的安置費。此案一過,馬上引起挺外勞收容團體的關注,並準備著手搶食這塊暴利大餅,就像惡狼碰上羊群,禿鷹見到腐肉般的飢不擇食! 我們要強調的是,勞動部給付生育外勞及小孩每人每天各500元安置費,台灣勞工有嗎?勞動部給付外勞棄養小孩每人每天600元安置費,台灣勞工小孩有嗎?且台灣外勞入境工作不需驗孕,此舉等同變相鼓勵外勞來台生產。因為生產費用及養育費用全部由台灣政府買單,更會鼓勵已經在台工作的外勞們,趕緊趁機結婚生子,等12年工作期滿再認領小孩回國。這樣,不但小孩可獲得良好教養環境,更可節省數百萬元的養育費用。 所以,對於林部長的上述決議,我們期期以為不可,因為後續的效應,將會使得台灣整個國家社會付出極其龐大的社會成本。蓋「就業安定基金」,係外勞雇主因聘僱外勞所繳的費用,理應專用於國人的職業訓練、就業輔導及失業救助,而非幫外勞生小孩、養小孩,幫雇主聘外勞,或圖利挺外勞收容團體之用。因此,請勞動部不要再假「人權」之名,行圖利之實。
    1 人回報1 則回應9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