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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拿台南市警局裝路口監視器公款貳仟萬元涉嫌貪污罪收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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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據報載,到民國106年6月為止,全國的刑警缺額多達674人,警政署因此展開「搶救」計畫,希望透過增加獎勵、放寬報考資格等五項措施,能夠激勵基層員警投身,解除這波「刑警荒」。 刑警人力為何會不足?警政署分析原因,是升遷管道不暢、獎勵不足、業務繁重等等。不過,警界高層可能沒有考量到一個潛伏性因素──刑警有高度被「辦」,而且是被司法「錯辦」的風險。與其解釋原委,不如實際來看看東園街派出所這件雙警冤案…… 民國93年間,在台北市警局萬華分局東園街派出所裡,林姓、許姓警員這對辦案搭檔,是整個派出所最善於辦刑案的便衣警察,他們最厲害的本事是很會抓通緝犯,曾經締造單月緝拿13名通緝犯的紀錄。 這年9月13日,林許雙警緝獲一名通緝犯「阿宏」歸案。不過,被押進監所的阿宏,寫信指控兩警向他索賄20萬元,他因無法交付,而遭緝捕。這封信,落入台北地檢署一名女檢察官手中。 雙警被調查,他們向女檢察官說明來龍去脈,指稱與阿宏有線民關係,但對方情報不準確,卻經常索取線民費,雙警拒絕給付後,阿宏因此挾怨報復。林姓警員還說,阿宏曾向市警局檢舉,經督察鄭彩文調查後,以「查無實據」結案。 但沒想到,女檢察官傳喚雙警後,諭令當庭逮捕,並且聲請羈押禁見。許姓員警還記得當時的第一個閃念:「今天是愚人節嗎?」林姓警員則是青天霹靂:「檢察官在開玩笑?」 這晚,許姓警員被手銬腳鐐的登上囚車,他悲憤得想死。隔天凌晨3時,當囚車駛進看守所的瞬間,他已經不是「想」而已,他已決定尋死。他要以死證明清白! 林姓警員百般勸阻,他始終認為女檢察官只是一時被阿宏欺瞞,真相會水落石出。不料,一個多月後,林姓員警也想尋死。因為,檢察官依貪污罪起訴雙警。 起訴書指出,民國93年9月13日下午,雙警已明知阿宏是通緝犯,兩人當晚和阿宏碰面卻不逮捕,反而讓對方離去,是出於涉嫌索賄20萬元而縱放人犯。(台北地檢署起訴書,94年度偵字第6830號等) 不過,雙警堅決否認。他們向法官辯稱,當晚阿宏離開派出所後,他們大約9時接到傳真,才知道阿宏是通緝犯。 不過,一審不相信他們。法官甚至指出,阿宏和兩警並無不共戴天之仇,為何要甘冒誣告、偽證的風險去誣賴雙警索賄?(台北地院判決書,94年度訴字第637號,判決理由一之(二))合議庭認定兩警索賄、縱放通緝犯,重判他們各10年6個月徒刑。 判決的這天,雙警悲憤莫名! 他們上訴二審後,全案大逆轉──改判無罪。而且,法官的判決理由讓檢察官、一審法官啞口無言,無罪定讞。二審的判決,確定了一件事:這是一場冤案! 這樁冤案其實是可以避免的。因為,女檢察官在偵辦此案時,意外揭露雙警為什麼這麼會抓通緝犯的原因──有台北地檢署的法警在暗中幫忙。這名法警曾經出庭做證: 「93年9月13日當天下午4時35分,我打電話給林姓警員的通話內容,是對他說通緝資料還沒下來,當天晚上8時44分,林叫我傳真通緝書,我接完電話後,到勤務中心影印「阿宏」的通緝書,然後再傳真。」(台北地檢署偵查筆錄,94年偵字第6830號,第51頁) 法警的證詞可以證明:雙警獲悉阿宏是通緝犯的時間,是在晚上8時44分之後,而不是檢察官、一審法官所認定的下午4時35分。這段極為重要的證詞,就在全案卷證裡。但是,為什麼檢察官、一審法官沒看到? 幸好,二審看到了。 雙警爭回了清白,並分別獲得23萬6000元的賠償。然而,他們的警界人生因為這場冤案遭到重創,「這是冤獄賠償所賠償不了的!」 三度榮獲績優警察的林姓警員,這一輩子都忘不了一件事。他被羈押59天期間,時逢母親節,在打電話給母親祝福時,他再次崩潰:媽媽在電話那頭泣不成聲。 親身經歷司法深「冤」之後,雙警對司法有番體認:「檢察官、一審法官竟然寧可相信通緝犯,而不相信我們!」雙警苦幹實幹,換來被羈押停職查辦,而且是被司法錯辦。 警界為什麼會發生「刑警荒」?在這個故事裡,或許有一部份原因。檢察官判冤獄.....難道不用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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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經典賽/美2:1險勝日 首闖決賽和波多黎各爭冠 12:24 即時 熱門 要聞娛樂運動全球社會產經股市健康生活文教評論地方兩岸數位旅遊閱讀雜誌 時尚 汽車 購物 熊寶貝就是我 udn鳴人堂 社論 民意論壇 聯合報名人堂 聯合好評 聯晚私房新聞 udn相對論 聯合/不要警察國家,豈能要保防法? 分享分享留言 2017-03-22 02:46 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WhatsApp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右)被員警盤查,他氣得在臉書指責「台北市什麼時候變成警察國家?...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右)被員警盤查,他氣得在臉書指責「台北市什麼時候變成警察國家?」引發熱議。 圖/翻攝自警方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遭警方盤查引發社會兩極爭議,有人認為警察違憲侵害人權,有人認為警方執法有據,官員不能拒絕盤查。事實上,定紛源頭不外「法」字,演變成互罵「大主委」、「大警察」的對立,無濟於事。無論如何,這倒適時地提醒執政者:制訂《保防法》或《反滲透法》等箝制人民自由權的法令,才是比「警察國家」更可怕的淵藪。 先看相關法律的規定。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警察有權在六種情況下盤查民眾。與李永得案相關的,是第六條第一款的「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以及第六款的「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但是,爭議也因此而生。李永得不過是穿著夾腳拖出門,或許斜眼瞄了員警幾下,這是否即等同於「有犯罪嫌疑」或「有犯罪之虞」,恐有疑問。至於台北轉運站大廳便利超商門口,是否合乎法律所規定的「指定」可盤查之場所,也可以討論。畢竟,李永得的遭遇也是其他國民不樂於碰到的狀況。 李永得的情形,其實並非特殊。十多年前,即有人挑戰警方濫行盤查並聲請釋憲,大法官相應作出釋字「五三五號解釋」;其後,內政部修訂《警察職權行使法》,對於臨檢作出更細緻明確的規範。「五三五號解釋」的重點,在要求臨檢須以「有相當理由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不能僅依個人好惡隨意盤查,或憑個人直覺認為某人「像壞人」為之。至於可進行臨檢場域,解釋文也指出,除法律明文者外,應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 以此檢視警方盤查李永得的《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六條第一款「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並未逾越大法官解釋意涵。但在實務上,一般是指疑似攜帶棍械或身上散出疑似毒品氣味等情況,絕非「瞄警察」、「舉止倉卒」之寬鬆標準。也難怪,有律師認為警方的解釋「太瞎」。 至於第六款「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條文明定須以「防止犯罪」或「處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事件」而有必要者為限,且應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指定。亦即,警方可在「指定」公共場所要求民眾出示身分證件,前提是,警方須做好一線員警向民眾說明盤查作為的教育;更重要的是,長官要對「可盤查場所」作出指定。這次,一線員警隔了一天才說是「治安熱點」,市警局恐難脫督導、訓練不力之責。 儘管已經過釋憲及修法,民眾對盤查仍不免流於情緒思考。十年前,畫家施並錫搭長途客運北上,在承德路一下車即遭警方盤查,當時綠營民代即指他「長得太本土、鄉下、不夠都市人」,卻不深究盤查SOP有無缺失。三年前太陽花學運時,不少網民整理出反警方盤查的「懶人包」,供「覺醒青年」路過警分局時應對,更誤導許多人以為「凡盤查必屬違憲」。 李永得痛批台北市變成「警察國家」,正是這類情緒的反應。事實上,李永得身為內閣閣員,若認為員警執法不當,自可透過政務管道請內政部長或台北市長轉促警署改善,以期為廣大民眾爭取免於無故盤查之自由。如果用臉書貼文嗆聲,只害一線小警員遭調查,並非為政之道。何況,民進黨在太陽花運動中,一再貶抑警察的執法尊嚴,如今再補一腳,警察要如何兼顧防制犯罪的積極性? 更別忘了,李永得對「警察國家」的不滿,和民眾對《保防法》或《反滲透法》的反感,其實系出同源。在超商轉角遇見警察或遇見罪犯,都不是令人愉快的事;在小民而言,寧可要警察維持治安防杜犯罪,也不要政府把看不見的手伸進自家後院。人們不要警察國家,豈能要保防法? 警察﹒李永得 延伸閱讀 李永得拒盤查 議員批「有事找警察、沒事罵警察... 李家同:台灣警察臨檢算和善 美國差得遠! 實務上不會讓李永得離去 資深警籲:學李永得會... 邱議瑩:穿夾腳拖盤查 滿瞎 聯合/不只李永得的警察國家 侯友宜挺警:盤查對象不可能百分之百是犯罪者 分享分享留言 相關新聞 聯合/國際企業的台灣處境 2017-03-22 02:46 經濟/從BOT到PPP:前瞻基建成功之鑰 2017-03-22 02:46 熱門文章 聯合/不要警察國家,豈能要保防法? 2017-03-22 02:46 聯合/國際企業的台灣處境 2017-03-22 02:46 輕軌不是捷運 首長帶頭錯 2017-03-22 04:07 基隆輕軌 選舉後遺症產物 2017-03-22 04:07 去梯言/藍綠兩黨該看什麼書? 2017-03-22 04:07 一例一休兩解 降加班費、獲利分配 2017-03-22 04:07 經濟/從BOT到PPP:前瞻基建成功之鑰 2017-03-22 02:46 無妨礙司法罪 司改玩假的 2017-03-22 04:07 商品推薦 留言 udn 討論區 規範 500字以內,目前輸入 0 字 發表意見選擇表情 共 20 則回應 加藤鷹騷手弄汁 發表於 2017/03/22 06:45:49 # 11樓 為了公共利益社會治安更好.本來就是要犧牲一點個人人權自由與隱私 當初政府說要全民建檔指紋並廣設街頭路口監視器.馬上一堆人權團體出來靠北甚麼"侵害人權啦""楚門的世界啦"..... 但現在有多少刑案是靠這些指紋+監視器破案的? --- 莊子:聖人不死.大盜不止 李光耀提倡「亞洲價值觀」,強調亞洲國家不必完全遵循西方對於民主、自由、人權的價值觀。 對個人自由和言論的限制,是李光耀最受議論的一點,但他深信這是帶動新加坡進步所必須。 民進黨會改革就跟狗會改掉吃屎一樣不可能 發表於 2017/03/22 07:11:37 # 12樓 繼黑心貪腐民進黨御用的無恥檢調鷹犬不擇手段胡亂誣指陸生周泓旭為「共諜」,並將其綁架關在無人知道地方,並禁止任何人與其交談,現在又誣指一退休少校為共諜,又將其綁架。這兩個人都是被無恥誣指而被黑心貪腐民進黨綁架,一個是學校剛畢業的陸生,一個是早退休無人脈去大陸經營小本生意的無名小輩,台灣檢調鷹犬手上根本無證據!且民進黨檢調鷹犬既然坦承根本沒有任何人家取得任何機密的證據,卻依然指揮法官誣指其為「共諜」而裁定收押禁見將其關入大牢並禁止與任何人交談,這就是台灣人民普遍所知道的台灣司法黑暗! sp 發表於 2017/03/22 07:32:04 # 13樓 維護國家安全(台灣)"反滲透法勢在必行. 警察臨檢只是李永得個人情緒受傷,蔡英文要出來止血. YANGPAPA 發表於 2017/03/22 07:49:05 # 14樓 因為台灣有將近一半的匪諜啦!! 網路城 邦 發表於 2017/03/22 08:27:19 # 15樓 呵呵,聯合重工的天龍國腦殘藍奴們,在不斷挑撥離間2天後,終於也學會感同身受,悟出"人們不要警察國家,豈能要保防法"的道理。 網路城 邦 發表於 2017/03/22 08:34:14 # 16樓 我們正藍營一直講,這件事是民進黨推行人二保防法的暖身試探運動,民進黨裏的福佬倭奴走狗擺明著先拿客家官員公眾人物開刀祭旗做實驗,盤算這會引起足夠媒體注意,但又不致失控激起過度反彈(萬一不小心打到皇民倭畜或者閩南倭奴)。看穿這陰謀,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正藍營這次挺綠營李永得,要幹礁濫用公權力的傀儡警察。 網路城 邦 發表於 2017/03/22 08:39:55 # 17樓 與其說挺李永得,不如說我們正藍營挺得是一個重要原則理念,更是等於在挺將來的自己。因為,除了奴才賤民以外,你我他沒人會喜歡被傀儡警察隨意攔截盤查出示身分證。倭畜民進黨,想利用這事件護航人二保防法,只有天龍國藍奴賤民看不出來。 網路城 邦 發表於 2017/03/22 08:53:39 # 18樓 看到李永得被無端盤查發怒,天龍國藍奴賤民們就見獵心喜大聲叫好。殊不知正中下懷掉入倭畜民進黨的陷阱,民進黨暗中爽死了,你有看到多少綠營高層政客有出來聲援”自己人”李永得?? 幾乎沒有,這不就超詭異的皇民綠倭畜的計謀 ? 南部的客家族群還想支持倭畜民進黨嗎 ? 深夜你們得好好想一想。 至於天龍國藍奴賤民等於被賣了還替人用力數鈔票,真不是普通的蠢。KMT有天龍國如此低智商藍奴,要想擊敗DPP ? 門都沒有。 ShiBaLa 發表於 2017/03/22 10:13:42 # 19樓 【無恥蔡英文、民進黨和支持者永遠的兩套標準】 貪污:在國民黨就叫貪污;在民進黨叫「建國基金」「司法不公」「政治迫害」 美牛、美豬:在野反美牛瘦肉精要零檢出,現在執政就要用聯合國標準 核四:曾執政追加448億建核四,在野就反核四浪費幾千億,再執政又想商轉 洪仲丘死:鋪天蓋地要國防部長下台【飛彈誤射死人】靜悄悄國防部長不必下台 十八趴:痛批「不公不義」被抓包她領最多!億萬富豪要靠十八趴才能做公益? 綠營肥貓叫依法支領,藍營軍公教叫做不公不義 連戰五百便當鋪天蓋地,小英五萬餐卷、六萬御廚、兩千法國餐 靜悄悄 http://youtu.be/MeTYhjCuLeg 百日倒馬:等她百日做更差就說「別用百日來評斷我」 http://udn.com/news/story/1/1915824 見勞工說人話;見業主說鬼話 http://www.youtube.com/watch?v=i5rIp0hxMlo 路人拍阿扁散步不禮貌?陳慾鹹偷拍老馬LP放網很禮貌? http://www.youtube.com/watch?v=IVMn4XAAmNs (歡迎轉貼) sickman 發表於 2017/03/22 11:16:52 # 20樓 李永得原來才是真正拿石頭砸自己腳的真正始作俑者..原來他是反保防法的...呵呵呵~ 最前頁12 共 2 頁 聯合線上公司 著作權所有 © ud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加入討論相關新聞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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