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業者指出,銀行法72-2條計算不動產相關放款上限時,並不會計入轉貸戶超出原貸行剩餘房貸額度的部分,因此銀行可以廣招轉貸戶,同時不必過於擔心不動產放款上限觸頂,有利於後續開發其成為財富管理潛在客戶。這種說法是否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