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署表單】 借鑒韓國鄭仁案,落實《兒童權利公約》,成立「兒少保護辦公室」,強化兒童保護機制,避免「剴剴案」悲劇重演。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cKo5D8Rd5MaxfC_fmtfChzk0B9JvtPxSo1bTANWzn82Cwb1g/viewform近日發生的「剴剴案」震驚社會,一名幼童在長期遭受保母虐待後,最終不幸離世。這一悲劇再度提醒我們,儘管台灣已於2016年簽署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兒童有生命權、生存及發展權,但如無有效的執行機制與社會責任意識,悲劇依然會重演。 回顧韓國的鄭仁案,該案件引發了韓國社會對兒童保護體系的全面反思,並促使當地政府進行了一系列司法與社會改革。韓國政府在案件發生後,迅速加強了對兒童虐待案件的立法與監管力度,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