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1 人回報1 年前
同事分享車禍的事件
今天去開自己車禍的刑事庭
原因是因為我發生車禍當下飛出去撞到一個騎士。
騎士有協助幫忙,但未等警方到場就離去。
雖然該騎士未有任何肇事因素但是仍然會構成肇事逃逸。
今天在偵查庭上已經有幫該騎士說明事因
但是法官依舊以刑法185-4條判定肇事逃逸罪行,減輕刑責罰鍰10000元整一年內不可再犯任何罪行。
過程中已經盡力為該騎士爭取依舊無法免除

呼籲大家今天發生車禍不管是否有肇事原因
只要為車禍當下的當事人(只要有被波及到都算當事人)都應該等到警方到場做完筆錄才可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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