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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回報1 年前
林鼎鈞律師── 覺得心痛。
昨天看到大S的新聞,除了錯愕跟難過以外,看到很多人在討論衍生的法律問題,簡單跟大家說明我的想法:
ㄧ、關於遺產部分:
1、 若大S生前並未訂立遺囑,其財產依照民法第1138條、第1144條規定,由其配偶與子女共同繼承,所以大S之遺產應由具俊曄先生及兩個孩子共同繼承,各三分之一,而大S之前夫汪小菲先生並不能繼承大S之遺產。
2、 具俊曄先生為大S之配偶,依照民法第1130條之1規定,雖然可以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先分配大S財產之一半,另外一半再與大S的兩個小孩平分。但是「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僅能分配夫妻婚後財產差額的一半,並不是大S所有之財產均能分配。且若具俊曄先生其婚後財產較大S 多,就無法行使差額請求,即使可以請求,具俊曄先生與大S結婚只有三年,最後剩餘財產分配可以請求金額應該不會太高。
3、 若是大S的兩個小孩為中國國籍,依照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7條第1項規定,兩名孩子最多只能各取得200萬元的遺產,且若是遺產中有不動產,亦有諸多限制。(例如,遺產為不動產時,應將大陸地區繼承人之繼承權利折算為價額、若此不動產為臺灣地區繼承人賴以居住之不動產,大陸地區繼承人即不得繼承之)
二、關於親權方面:
1、 大S過世後,依照民法第1089條第1項規定,原則上小孩之親權屬於小孩之生父汪小菲先生,雖然具俊曄先生與大S再婚,若具俊曄先生沒有收養大S的小孩,小孩與具俊曄先生關係為直系姻親,具俊曄先生並不會因為大S過世後就取得小孩之親權(如具俊曄先生想收養大S的小孩,依照民法1076條之1規定,原則上是需經過生父汪小菲先生之同意的)。所以汪小菲先生仍為大S兩個小孩之生父,同時亦為親權人(法定代理人),然若汪小菲先生有濫用其對於子女之權利時,依照民法1090條規定,法院可以依聲請或職權為子女之利益宣告停止汪小菲先生之權利。
2、 大S的兩個小孩繼承其遺產,依照民法1087條規定,屬於子女之「特有財產」,另依照民法第1088條規定,汪小菲先生對於兩個小孩之特有財產,有使用、收益之權,但是非為子女之利益不得處分之。「使用、收益」是指,例如將子女名下的不動產出租並收取租金,「處分」則像是出賣不動產等,所以汪小菲先生雖然可以管理兩個小孩所繼承之遺產,但是非為小孩之利益,不得任意處分之。
🌟除了法律以外,我覺得這次給大家最大的啟示,應該是天有不測風雲這句話絕對是真的,請珍惜身邊的人跟日常生活中的幸福,若你有想做的事情想完成的夢想,應該要立刻去做不要留下遺憾,人生只有一次不能重來,希望大家好好照顧自己的身體,都能平安健康快樂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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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7年,張宏馳與張成的媽媽馮華結婚。後來,張宏馳被調往北京任教。聽聞前夫結婚的消息,王秀珠終於在親友的撮合下,與一個離異退休職工結了婚。   趙亮拿來姨媽和姨夫的照片,張成一看,驚呆了!照片上,王秀珠的丈夫,是深深刻在他童年記憶中的那位陳叔!   隨著真相被一層一層揭開,張成不禁淚水滂沱……   情深義重   照片上的男人,正是被爸爸稱為“鄉下親戚”的老陳,老陳常常給張成家送糧送麵。那時,張成和張敢還小,但一見到陳叔,他們就知道,“世上最好吃的東西來了”。他上小學時,看到有小朋友穿軍裝,也想要一套。陳叔知道了,就將自己家半年的布票給了媽媽,媽媽用這些布票買布給張成做了一身軍裝。1977年父親赴英留學後,家中一時拮据,陳叔還曾送錢來。那些支離破碎的記憶像彩色的真實生活中忽然閃過的黑白鏡頭,溫暖而令人心碎。張成無論如何都想不到,幼年時記憶中那位陳叔,竟然是王秀珠的丈夫!他立刻打電話告訴弟弟:“你還記不記得,小時候家裡經常出現一個陳叔叔。他是王姨曾經的丈夫啊……”張敢在電話中得知了一切,沉默了許久,泣不成聲……   原來,“文革”期間王秀珠聽說張宏馳成了走資派,急得六神無主,她對妹妹說:“張宏馳從小就沒有吃過一丁點兒苦,我怕他熬不住啊!他沒了工資,兩個孩子吃什麼?”為了不讓馮華尷尬,她那同樣善良的丈夫老陳替她去看望張宏馳一家,每個星期都給張家送吃的。張宏馳赴英留學期間,王秀珠夫婦毅然表態:兩個孩子,他們寄錢來養。   當時王秀珠的工資是每個月18元。他們每個月寄給馮華6元,還有一些糧票、油票。而她自己一件衣裳,卻是“新三年,舊三年,縫縫補補又三年”……   20世紀70年代末的一天,有學生送給張宏馳一罐麥乳精,他捨不得喝,拿給王秀珠。看到她家的枕頭上還打著補丁,張宏馳大約覺得刺眼,伸手拽過來給翻了個面,沒想到背面的補丁更多。張宏馳歎了一聲:“年輕的時候不懂事……我這輩子唯一對不住的人就是你,不知道還有沒有償還的機會。”王秀珠說:“等你有了出頭之日,就送我和老陳一對新枕頭。”   1990年,老陳因病去世。張宏馳前來為他送終。追悼會上,他老淚縱橫,送上親手寫下的挽聯:“手足情篤幾度生死未曾離左右,肺腑言箴從來榮辱不計守炎涼”。   此時,張宏馳和王秀珠都已年過花甲,再多恩怨都已被歲月打磨平整。那之後,王秀珠回到天津老家安心頤養天年,與妹妹一家住在一起。   2001年初,趙亮忽然接到一個電話,是找王秀珠的。趙亮非常吃驚,誰會打電話給一個耳背的老人?見王秀珠在院子裡曬太陽,趙亮便大聲叫她:“大姨,你的電話!”70多歲的王秀珠顫巍巍地走進堂屋。電話的那一頭,是76歲的張宏馳。   王秀珠很快聽出是他,她把電話捧在耳朵旁邊大笑著說:“你大聲點兒,我耳朵聽不見啦!”眼淚卻一瀉而下。兩人又哭又笑,很多話不斷地重複著,趙亮站在邊上,忍不住流下淚來。   張宏馳對王秀珠說,自己從一個老家朋友處打聽到她的電話。他的老伴在幾年前也去世了,兩個孩子都已成家立業,他卻感到了生活的孤苦。他說:“你到北京來吧,我們都是沒幾年光景的人了,我們一起過吧。誰知道人還有沒有下輩子呢?”王秀珠毫不猶豫地說:“好哇。”話一出口,哭得一塌糊塗。   2001年3月,張宏馳親自到楊柳青鎮接王秀珠,趙亮送姨媽進京。晚上,張宏馳在學校的餐館裡請王秀珠和趙亮吃飯。因為王秀珠走路不方便,張宏馳怕她摔倒,一直牽著她的手。   趙亮每年都去一趟北京看望姨媽。在最後的兩年裡,兩人都有些糊塗了,但張宏馳有時會費力地俯過身去吻她,她還像少女一樣笑……   張成怎麼都沒有想到,他得到的是這樣一個纏綿悱惻的故事。這個平凡的女人貫穿了父親的整個生命歷程。如果連她都沒有資格繼承遺產,這世上就再沒有人有資格了!他眼含熱淚回到北京,與弟弟商議:遞交撤訴信。   2010年6月10日下午,張成得到撤訴通知後,立刻回到父親家中看望繼母。王秀珠還坐在陽臺上,像幾個月來沒有動過一樣。她靜靜地看著外面的世界,眯著眼睛,仿佛快要睡著了。陽光罩在她身上,有一種祥和的光輝。   張成淚如泉湧,蹲下身,將臉輕輕放到王秀珠骨節已變形的大手上,喚了一聲:“媽媽……”王秀珠愣了一下,伸手摩挲他的頭髮。張成深情地說:“不管您的思維是不是清晰,我都想告訴您,我去過您的老家,瞭解了您和我父親的過去。您是一位偉大的母親……”   如果王秀珠聽得懂這些話,那麼她一生的無私付出終於有了最有力量的幸福回報。假如張宏馳在天有靈,他一生未了的歉疚終於有了最美好的完結。 如果你也被感動了,請轉發到你的朋友圈!傳播正能量!! 讓“愛”傳遞到我們身邊的每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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