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1 人回報10 個月前
您好,您近期於本市公告路段停放車輛時,經由遠通電收股份有限公司所建置之智慧出行系統紀錄,產生新臺幣 40 元整之停車費用。該筆費用迄今尚未完成繳納,特此函達通知。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

現有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

增加新回應

  • 撰寫回應
  • 無相關回應
  •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