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摘錄自彭文正臉書⋯⋯

如果管爺可以不受處分⋯
如果管爺還可以選台大校長⋯
那請先把每個月7萬元的台大月退俸還給我

我在台大教書二十年
走過主持節目「兼職」案
(我和管爺最大的差別在於 當時的法律規定獨董屬於兼職需要核准 主持節目則無法律明文規範)

結果我的下場是差一年退休
被迫二選一
我選擇走人
退休金歸零 一毛都沒有

而管爺案台大則是一路護航到底

兩件事相隔三年 但執法的是同一群台大人事室的行政主管和”校方高層”

結論就是: 黨國餘孽寄生在特定籍貫的高級台大教授身上 集體棲身在逸仙學會和台大校友總會裏 大玩綁椿的利益輸送 請大家看清楚 這不是什麼校園自治的問題 這是校園黑幫的幫派行為

現有回應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個人意見

    理由

    彭文正認為,他跟管兩個案件根本沒有差別,但管卻屢受台大庇護,而他卻被政治力介入,離開教書再一年就能退休的台大。

    不同意見

    https://www.nownews.com/news/20180504/2747819
    彭文正:我願和管單挑 法條對法條
    6 年前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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