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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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google.com.tw/amp/s/udn.com/news/amp/story/7320/5494067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5494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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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sdfgh標記此篇為:⭕ 含有正確訊息

    理由

    主係因未經查證傳送不實訊息,呼籲民眾不要轉傳未經證實的消息,應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的疫情消息為依據。
    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散播疫情、傳染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把李女、陳女和黃男函送彰化地檢署偵辦和彰化縣衛生局裁罰。

    連結已

    出處

    https://moptt.tw/p/ChangHua.M.1622418263.A.BC3
    2 年前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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