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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由

    消防局以擅自變更登山路線,首度開出舉發單。
    消防局表示,依據「南投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葉姓山友未依登山計畫從事登山活動,可罰3萬元;未依規定辦理登山保險,可罰5萬元,另外,未具備初級緊急救護能力,同樣可罰5萬元,雖然後兩者葉某宣稱都有,但因未能提出證明,目前共開罰13萬元,若

    出處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554301
    消防人員冒險上山
    6 年前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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