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1 人回報1 年前
轉貼/
駕駛未讓行人致輕傷罰鍰增至1.8萬、重傷3.6萬且有刑責 6/30實施.

交通部今天公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駕駛不停讓行人致輕傷,罰鍰調高至1.8萬元,重傷比照現行致死調至3.6萬元,且另有刑責,6月30日上路。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5061⋯_source=cna.app&utm_campaign=inapp_share

現有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

增加新回應

  • 撰寫回應
  • 使用相關回應 1
  • 搜尋

你可能也會對這些類似文章有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