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峻包裝代工協議書
委託方:簡稱甲方 被委託方簡稱乙方
公司統編:83524192
甲方委託乙方加工手工材料 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經雙方協商, 就有關代工
加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同意遵守。
第一條協議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包装以及加工手工材料,包裝種類和包裝要求按照甲方要求完
成即可領取薪水(甲方不能拖欠和故意克扣乙方的薪水)如有材料本身有損壞或
破損問題于乙方無關,也無需賠償任何費用。
包裝薪水如下:(粉撲包裝1盒10元)
代工產品粉撲包裝:代工數量 300 盒,加工費用3000 元
第二條協議
乙方可提供提款卡和甲方申請補助金(因商工局規定用公司賬戶採購材料需要提
交稅金,用乙方個人賬戶購買不需要繳稅,公司會把省下來的稅金申請給乙方當做
是補助福利)每個人最多提供6張可申請3萬元(一張可申請5000元)
乙方提供_2_張提款卡一個可以申請領取10000 元補助
第三條協議
(需要提供提款卡的原因)
因頻頻出現部分代工人員拿了材料不見,做完不回貨給公司的情況,導致甲方公司一
直虧損材料費,為確保材料安全,乙方第一次接單需提供提款卡給甲方登記並且購買
材料(乙方提供的卡片不需要有錢)材料費由甲方承擔,甲方收到乙方的卡片三個工
作日需把材料跟提款卡送上府給你,乙方只有第一次接單需要提款卡登記, 之後在接
單無需登記(密碼需要提供,退還可變更密碼)
第四條協議
(乙方提款卡的保障)
1、在卡片登記期間甲方不可將乙方的賬戶,用於人頭等一切違法用途並且保證只能用
於幫乙方實名登記採購手工材料使用
2、不可外洩乙方的個資,乙方卡片寄到甲方公司期間的五個工作日需退還乙方
3、如果甲方有違法亂用乙方的提款卡,甲方需賠償乙方壹佰萬元並且承擔任何的法
律責任和乙方的所有損失。
本協議雙方書面確認 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故意違約,
除追究責任外,另一方需承擔法律責任和所有的開支和費用,並且賠償拾萬元
本合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黃昀棠
身份證字號:F228905131
東峻包装有限公司
統一代工專用章
統一編號
83524192
負責人:江東峻
桃園市八德街25號
乙方: 劉婉儒
身份證字號: L224613529
中華民國 112 年 2 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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