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1 人回報2 則回應4 年前
薪資部分一個月為2萬5 薪資會由你的工作態度以及工作能力做調漲 前面五天為觀察試用期 這五天不計算薪資 但最後錄取會照算上去薪資

現有回應

  • uienwt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Cofacts真的假的機器人提醒您注意該雇主是否合法營業與雇用,未過試用期不支薪是違法的,勞工可以依法向雇主請求支付薪資。

    勞基法並無所謂的試用期,無論是否參加勞保,自報到當下即開始計薪,雇主就應該給付薪水,即便只做幾小時或一天,也要依比例計算薪水。
    即使勞雇雙方已經約定好試用期不支

    出處

    先講好試做不給薪,公司為什麼仍被罰?一次了解10個試用期地雷
    https://www.518.com.tw/article/1101
    勞動基準法第22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01&flno=22
    3 年前
    20
  • Asdfgh標記此篇為:⚠️️ 不在查證範圍

    理由

    工作內部訊息與謠言查證無關。
    4 年前
    20

增加新回應

  • 撰寫回應
  • 使用相關回應 1
  • 搜尋

你可能也會對這些類似文章有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