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李姓男子去年12月4日在永康區向林姓女攤販購買10顆煎餃,其中有1顆焦掉,店家表示願意更換或退款,遭李男拒絕,連續多天大鬧攤位,說攤販詐欺、侵占,「吃焦的煎餃會得癌症、會生病」,要求攤販登報道歉,甚至丟撒大把鈔票,表示要買焦掉的煎餃,但他否認藉端滋擾公共場所,台南地院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認已逾越容許合理範圍處罰鍰8千元。
1顆焦了!奧客狂鬧小吃攤5天「要買臭酸煎餃」 台南男挨罰8千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新聞雲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205/2903221.htm無奇不有!台南1名李姓男子,2024年12月向林姓女攤販買10顆煎餃,認其中1顆煎餃焦掉,連續3天到林女攤位責難嘶吼,要求林女登報道歉,甚至往攤位丟撒大把鈔票,表示要買燒焦、臭酸的煎餃遭拒,林女不堪其擾報請市警永康分局處理,警方將李男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裁處,台南地院法官重罰李男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