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超收税金3,800億中的一千億(100,000,000,000元,讓你看看1後面是有幾個0),行政院規劃用於「強化經濟與社會靱性」,而且政府想發給誰用這筆錢,竟是「授權行政機關自行認定」,拿著人民的血汗税金,民X黨想給誰用就給誰用,毫無章法、自由自在,這種做法,人民吞得下去嗎?還有天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