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8 16:28〔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年金改革委員會今報告司法官退養金制度。據司法院及法務部報告,因司法官退休年齡偏高,超過一半選擇兼領1/2的月退養金;因此,共461名退休法官、檢察官,平均月領4萬9790元。 因司法官退休年齡偏高,超過一半選擇兼領1/2的月退養金。圖為司法院外觀。(資料照,記者項程鎮攝) 不管法官或檢察官,平均退休年齡都偏高,近5年平
法官與檢察官是目前台灣唯二的終身職。在年金改革會議上,當這兩種司法人員的退休待遇一攤開,馬上被外界認為是「鐵飯碗、金飯碗都不足以形容,退休制度堪稱是鑽石級保障。」 台灣的法官、檢察官均適用同一套薪俸、退職制度,檢察官也適用「法官法」,雖同屬公務員,由於被「憲法」保障獨立行使職權的特殊身分,深受禮遇。 退休金高居全體軍公教之冠 他們平均只要工作22年,月薪即可達最高級的18萬1000元,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