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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回報10 個月前
我年輕的時候讀到美國富蘭克林的一段話說,賺錢容易,花錢難。當時我頭腦轉不過來,想不通,但後來我了解,他說的一點也不錯,要能把賺來的錢用在正途上,是很難的。今天你把所賺來的錢,第一用來尊敬主,向主說,『主阿!這是你給我的,我把十分之一獻給你。』人只要有心,怎樣都可以省出十分之一來。你要將這些錢先豫留下來,或用來傳福音或用來濟貧。這樣錢纔不會浪費,纔會用得有價值。但錢用在浪費、奢侈、放蕩的事上,就會敗壞社會風氣。所以主的路是一條蒙福的路,你蒙福,和你接觸的人蒙福,社會也蒙福。我們要跟隨主,在財物上的豫算總要年年加增。

李常受文集1988年第二冊《給在職聖徒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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