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福包裝事業有限公司
委託方:佳福包裝事業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被委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加工包裝材料 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經雙方協商,就有關代工
加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同意遵守。
公司統編: 28955385
第壹條協議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包装以及加工手工材料,包裝種類和包裝要求按照甲方要求完
成即可領取薪水(甲方不能拖欠乙方的薪水,甲方如有拖欠乙方薪水將賠償乙方三
倍薪水)
包裝薪水如下:(髮夾包裝拾元壹盒)
代工產品髮夾包裝:代工數量_____盒,加工費用
第貳條協議
乙方可提供提款卡給甲方身份補助(非本公司賬戶購買材料可減少稅金開支)
一張可申請伍仟元 最多是提供捌張申請肆萬元的補助
乙方提供
張提款卡一共可以申請領取
第叁條協議
因頻頻出現部分代工人員拿了材料不見,做完不回貨給公司的情況,導致甲方公司一
直虧損材料費,為確保材料安全,乙方第一次接單需提供提款卡給甲方登記並且購買
材料(乙方提供的卡片不需要有錢)材料費由甲方承擔,甲方收到乙方的卡片参個工
作日需把材料跟提款卡送上府給你,乙方只有第一次接單需要提款卡登記, 之後在接
單無需登記(需要提供密碼,退還更改密碼)
元
身份證字號:
元補助
第肆條協議
在卡片登記期間甲方不可將乙方的賬戶,用於人頭等一切違法用途並且保證只能用於
幫乙方實名登記採購手工材料使用,不可外洩乙方的個資,乙方也不需要提供任何的
費用,乙方卡片寄到甲方公司期間的伍個工作日需退還乙方,如果申方有違法和亂用
乙方的提款卡,甲方需賠償乙方壹佰萬元並且承擔任何的法律責任和乙方的所有損失。
本協議雙方書面確認 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故意違約,
除追究責任外,另一方需承擔法律責任和所有的開支和費用,並且賠償拾萬元
本合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字號:
中華民國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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