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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爆蔣萬安的矽谷經驗:落榜、解僱、停權、歇業

翁達瑞 / 美國大學教授

參選台北市長之後,蔣萬安大力吹噓矽谷經驗,但刻意忽略學經歷不光彩的一面,包括落榜、解僱、停權、與歇業等四件事。在這篇貼文,我要踢爆蔣萬安的矽谷經驗。

#虛假的專業履歷

成功的專業人士都有亮麗的履歷,而且沒有空白。為了呈現成功的專業形象,蔣萬安在LinkedIn的學經歷如下(附圖一):

1997-2001:政治大學法律學士
2003-2006:賓州大學法律博士(JD)
2006/10-2009/4:WSGR 法律助理
2009/6-2011/2:CLG 法律助理
2011/2-現在:CLO 合夥人

蔣萬安的學經歷確實漂亮。可惜的是,這是一份不實的學經歷。

不實之一:賓州大學的就學時間不對

蔣萬安在2002年就進入賓州大學,先取得外國學生就讀的LLM學位,然後才取得主流的JD學位。蔣萬安刻意漏掉一個「銜接」性質的學位,製造他大學畢業後就取得JD學位的假象。

不實之二:兩家事務所的間隔時間不對

蔣萬安的履歷顯示,他在兩家事務所擔任法律助理的間隔只有兩個月(2009/4-2009/6)。根據我手上的資料,蔣萬安直到2010/2才加入第二家事務所,轉業時間長達十個月,而非兩個月。

不實之三:自行創業的時間不對

蔣萬安自稱在2011/2創立自己的事務所。根據我手上的資料,蔣萬安的律師事務所成立於2010/10,當時他還在第二家事務所任職。蔣萬安虛報自己的事務所成立時間,應是為了掩飾公私不分:一面上班、一面創業。

不實之四:擔任合夥人的時間不對

在蔣萬安的專業履歷,他擔任合夥人的時間幾近11年(2011/2-現在)。事實上,蔣萬安在2013就離開美國,2015競選立委,並沒有繼續在美國執業。

不實之五:自封事務所的合夥人

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資格取得不易。蔣萬安在履歷上自稱合夥人,卻未揭露這是他自己開設的律師事務所,不需考核就可自封為合夥人。

不實之六:第二家事務所的名字不實

蔣萬安聲稱任職第二家事務所叫The Crone Law Group。美國的律師事務所有加盟連鎖制度。事實上,蔣萬安任職的事務所叫Crone Rozynko,員工人數不到十人。

蔣萬安的專業履歷只有簡單五條,我就找出六處不實。在美國,律師造假專業履歷是嚴重的誠信瑕疵,但蔣萬安卻不以為意。

#律師考試落榜

蔣萬安四處吹噓他持有加州的律師執照,但他有兩件事沒說:1)加州的律師考試及格率極高;2)他曾經落榜重考。

蔣萬安在2006取得JD學位,隨即參加律師考試,但不幸落榜。我手上的資料顯示,那一年加州的律師考試及格率超過67%。合格法學院的畢業生,及格率更高達74%(附圖二)。

儘管加州的律師考試及格率這麼高,蔣萬安還是落榜了。蔣萬安落榜那年,賓州大學共有29個畢業生初次應考,有25人及格。蔣萬安是4個落榜者之一,算是非常「落漆」的表現。

#遭到律師事務所解僱

蔣萬安最愛吹噓他在WSGR的工作經驗。這是美國著名的律師事務所,每年都會大量招聘名校的畢業生。蔣萬安就讀的賓州大學屬名校,因此可以被著名律師事務所招聘。

進入WSGR後,蔣萬安的律師考試落榜。因為沒有律師執照,蔣萬安只能做簡單的文書支援,例如校對、影印、裝訂等,也就是曹興誠說的打雜。

蔣萬安隔年重考,在12月取得律師資格。只要蔣萬安的執業表現正常,他可以洗刷律師考試落榜的污點,升任資深法律助理。

未料蔣萬安執業一年兩個月後,竟收到公司的解僱函。這代表WSGR已判定他不是當律師的料子,不願再浪費資源訓練他。

簡單講,蔣萬安在WSGR的經歷,就是一個「試用不合格」被解僱的紀錄。這樣的求職經歷反而是專業污點,不值得吹噓。

#律師資格被停權三次

被WSGR解僱後,蔣萬安找不到工作,最後落腳一家員工不到十人的迷你事務所,客戶以中國公司為主。

蔣萬安能進入這家公司,不是因為他的專業表現,而是因為他的家世背景。抱著肥水不落外人田的心態,蔣萬安一邊上班、一邊籌設自己的律師事務所。

自己的律師事務所開張後,蔣萬安才發現生意不好做。不到三年,他放棄了美國的律師業務返台從政,充分享受家族的庇蔭。

過去四年,蔣萬安停繳律師會費,也未按照規定提供指紋,執業資格被三度停權(附圖三)。直到參選台北市長之後,蔣萬安才補繳會費,提供指紋建檔,重新取得加州的執業資格。

若不是參選台北市長,蔣萬安應該會繼續擺爛,不會重新取回在加州的律師執業資格。

#律師事務所被勒令歇業

蔣萬安最自豪的矽谷經驗,就是他創立的律師事務所。經營兩年多之後,蔣萬安就將事務所委託他人,因為業務清淡無前景。

不知是因為欠稅,或報表申報遺漏,蔣萬安的律師事務所被州政府勒令歇業,時間大約在2016-17之間(附圖四)。

儘管事務所已被勒令歇業五年,蔣萬安繼續吹噓他的矽谷經驗。被州政府勒令歇業的公司,不得從事任何商業交易,包括銀行往來。

由於律師事務所被勒令歇業,蔣萬安的銀行存款還上了「資產招領」名單,金額是美金$3357.34(附圖五)。若蔣萬安的事務所因欠稅被勒令歇業,那欠稅的金額必定高於銀行存款餘額。

蔣萬安的律師事務所已經被州政府勒令歇業,而且時間可能長達五年,但他還在繼續吹噓這個矽谷經驗。

#蔣萬安洗學經歷的手法

蔣萬安的矽谷經驗當中,最離譜的就是他的律師事務所。這是沒有業務、沒有員工、也沒有辦公室的事務所。被停業後,這家「空殼」事務所連網頁都消失了(附圖六)。

蔣萬安的律師事務所換了三個住址,都是私人住家。第一處應是蔣萬安當年在矽谷居住的出租公寓,另兩處是蔣萬安友人或合夥人的住家。

蔣萬安要洗經歷,卻連像樣的辦公室都不願租用,甚至連一個郵政信箱也捨不得租,只能把事務所登記在自己居住的公寓,或友人的住家。這叫「抓雞不願蝕把米」

#結論

如果還在威權時期,蔣萬安想當官不用辛苦到美國洗學經歷,只要阿公講了算。因為台灣民主化了,蔣萬安才要賣弄他的「矽谷經驗」,企圖製造虛假的選舉優勢。

對不明究理的選民,蔣萬安吹噓的學經歷甚為唬人。在行家眼中,蔣萬安的矽谷經驗則是一戳就破,包括四大專業挫敗:落榜、解僱、停權、與歇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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