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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回報23 天前
轉發:正在上交通課,內容有提到年底前會增加到一共68處路口(或路段)科技執法,請小心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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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市再增20處路口科技執法 12月1日起小心荷包失血 | 鏡週刊 | LINE TODAY https://liff.line.me/1454987169-1WAXAP3K/v2/article/MLQyn23?utm_source=lineshare
    1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科技執法取締違規,遵守交通規則保安全】 本局於今(111)年爭取經費規劃於本縣10處易肇事、易違規之指標性路口,建置 #路口科技執法設備 ,透過AI偵測及車牌辨識等系統,自動偵測違規車輛資料,再由員警審核後舉發,將於年底前逐漸啟用執法。 📢本局以本縣重要幹道、事故熱點及違規熱點等因素評估路口科技執法設備建置地點,包含宜蘭市3處、羅東鎮2處、頭城鎮2處、礁溪鄉1處、蘇澳鎮1處、三星鄉1處,其中1處(宜蘭市舊城南路、神農路、中山路口)預計6月底建置完成,8月開始執法;另外9處則預計9月底建置完成,年底前開始執法。 ⚠️依各路口交通特性不同,分別針對闖紅燈、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直行車占用轉彎車道、快車道右轉彎、跨越雙白(黃)線、車輛未禮讓行人、占用機車停等區、違規停車、闖磅、路(時)段禁行大貨車(聯結車)、超速等各類違規行為,進行採證取締。    科技執法的目的是希望藉由執法手段遏止交通違規,降低交通事故發生,本局亦將持續利用各項勤務加強取締交通違規👮🏻‍♂️,呼籲用路人務必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避免發生交通事故,保護自己與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路口科技執法 #遵守交通規則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關心您
    10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新竹市科技執法上路 #請小心駕駛 新竹市警局設立自動辨識違停科技執法設備即將開始正式啟用,3月8日起火車站前,4月1日起城隍廟周邊廣場,將會針對違規停車、並排停車、臨時停車逾時3分鐘的車輛逕行開罰,臨時提停車區會有攝影及辨識車牌的系統,若停放將逾時3分鐘時,會在區域排的LED看板上顯示車牌號碼告知車主,各位駕駛朋友將車輛停放於臨時停車區時,請務必注意相關資訊,避免受法。 #科技執法包括闖紅燈及違規轉向等 另外,慈雲路、埔頂2路、中央路、民權路、民生路口區域也設有偵測闖紅燈、超速、違規左轉、違規迴轉的多功能科技執法設備,駕駛朋友行經路段時要多留意,違反交通規則不僅會造成道路交通的危險,進而引發交通事故,違規吃罰單,更是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請大家小心謹慎安全為上。
    17 人回報1 則回應4 年前
  • 繼新北市、彰化縣陸續設置、規劃區間測速路段後,台中市也在月初獲得交通部核定,將在沙鹿區向上路六段(東向西)方向,設置台中市首段的「區間平均速率」科技執法設備,預計設置的地點有兩處,包括向上路六段東往西方向約1.7公里長、另外一段是國道三號沙鹿交流道下匝道後,往沙鹿方向,長度約800公尺;台中市警局交大指出,向上路六段是長下坡,過去五年間車禍頻傳,造成死傷車禍,月初也獲得交通部同意補助,市警局已展開規劃設置作業,預計最快年底前上路執法。 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指出,向上路是台中市連接市區與台中港的重要道路,但西行方向是長陡坡地形,車輛下坡時容易煞車不及,該路段車禍頻傳,根據統計,過去5年間,該路段已發生多起重大死傷車禍,造成3死、6傷,去年間更發生多起因陡坡高速行駛而造成煞車失靈、追撞前車的交通事故,因此在「速度管理」已列為交通部的重要安全政策之際,市警局將該路段規劃設置區間測速,並在月初獲得交通部核定補助400萬元。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對檢舉魔人提出告訴,這篇請務必收藏及轉發,以下影片內的訴訟文字可以自由擷取使用,全世界沒有任何一個民主國家開放一般民眾對於他人交通違規,提出搜證與檢舉,交通檢舉魔人之所以違法的主要原因是因為他使用車上的行車記錄器,也就是秘錄器一路跟拍別人,在法律上這是一種搜證的行為,因為他是將搜證的影片交給有公權力的警察, 可是別人並沒有犯罪,也沒有跟你有利害關係,你也沒有公權力你是不可以任意向他人進行搜證的,就如同馬路上有一個人問你,車牌是幾號你會告訴他嗎?你肯定是不會的,除非是有公權力的警察,並且這個員警還要先出示證件,國家如果將公權力賦予老百姓,就是違憲就是違法的行為,任何一個老百姓都不可以任意和你沒有。 利害關係的事物進行搜證,大家都被警察騙了,以為自行對其他車輛一路跟拍,並搜證是合理合法的,在講求人權至上的民主國家,你不可以對任何人進行搜證,因此當你在車上裝設行車記錄器,也就是所謂的秘錄器,一路跟拍的這個過程就是在搜證,請問你憑什麼可以對別人進行搜證?這就是法律的爭議點。 當你一路拍攝他人的車子,拍到別人有違規的時候,你將影片交給警察,這整個過程從你一路拍攝到別人違規,這整個過程在法律上就稱之為搜證,因為這是不合法的,因此接下來所有的程序都是不合法的,也就是在法律的專有名詞,讀述國理論,你並沒有國家賦予你的公權力,交通部從未也不敢講人民,可以用行車記錄器跟拍檢舉, 因為交通部不敢講出違法違憲的言語,只能用模棱兩可的話術,告知民眾可以檢舉交通違規,之後許多無知低劣的下作之人,就真以為自己擁有公權力,再加上自己心裡的變態,所以淪為檢舉魔人,行車記錄器也就是所謂的秘錄器拍攝的影片,也只能在與別人發生車禍時,在交通法庭或是法院提示出來,供法官參考而已。 之所以能夠在法院提示出來,是因為發生車禍造成你生命或財物上的損失,否則以行車記錄器以及秘錄器偷拍的影片,在法律上是不能作為證據的,很多時候道路駕駛人的違規,在馬路上執勤的交通警察,看見了都不認為有違規,可是在檢舉魔人見縫插針,雞蛋裡挑骨頭的心態之下,那就是違規就要罰錢,就讓你荷包大失血。 魔人才會感到滿足與快樂,全世界的民主國家之所以不開放民眾交通檢舉,就是因為考量到交通警察是經過國家考試且受過專業訓練,而且是國家賦予其公權力,這個國家的惡劣政府開放民眾以行車記錄器,也就是所謂的秘錄器,並以偷拍的手法,相互蒐證並執行公權力,本以違憲違法,這種事在國際人權組織早已經是備受唾棄, 並早已禁止之事,國家需要法律,社會需要和諧,人民需要公理與正義,當國家不擇手段地用惡法來壓榨人民,又被社會底層的變態下作之人拿來行一己之私的滿足,因此本篇文章若是有人要對檢舉魔人提告的,都可以自由下載當作訴訟狀使用,糾舉國家惡法,遏制檢舉魔人,是我們每一個公民應盡的責任與義務, 這個國家早在二十年前,就以鄰里為單位,在各縣市以天羅地網專案,裝設數百萬台監視器,從馬路十字路口巷弄,騎樓全部裝到滿裝到飽,之後很多縣市長一上台,又繼續地追加預算,不斷地繼續裝設監視器與錄影機,之後由嫌不足,繼續推出科技執法,每一個人民都活在監控之下,如此由嫌不足,再讓人民以自己車上的秘錄器, 彼此互相監視相互檢舉,造成人民相互仇視,社會對立人民每每開車,心中總會提心吊膽,喊特不安,有人突然經過某個路段,下起大雨他沒有立即開大燈,也被罰六千元,下午四點天空不是很亮,有民眾未開大燈,被檢舉罰了六千元,有很多人切換車道時打方向燈,早一點打也被檢舉,罰三千元,晚一點打也被檢舉, 罰三千元,晚一點打也被檢舉,罰三千元,方向燈早一點熄滅,也被檢舉罰三千元,晚一點熄滅也被檢舉,每年六百萬件大事。
    35 人回報3 則回應6 個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