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1 人回報1 年前
屏東縣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經農業部核定,已公告在縣府公報,民眾遛狗未繫繩經勸導不聽、未經許可持有獸鋏,最高可開罰新台幣1萬5000元罰鍰,今日5月28日上路。

遛狗沒牽繩,重罰15000元!

現有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

增加新回應

  • 撰寫回應
  • 無相關回應
  •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