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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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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
建議不戴口罩的照片不要上傳FB 喔

朋友的同事被罰錢了...
一個人6萬...

它們周末去打高爾夫,上傳照片然後被關切

已經開罰了
請大家注意⚠️
(現在檢舉的人很多)

傳染病防治法的法律效力屬於行政法 蒐證和取締需要執法單位當場舉發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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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l項規定,處新臺幣 3千元以上 1萬5千元以下罰鍰。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L0050001&flno=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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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rOrz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因為沒帶口罩而「一個人6萬」、「已經開罰了」都是毫無根據的假消息。

    📝 根據疾管署各個版本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未依規定佩戴口罩的罰則,都是新臺幣 3 千元以上 1 萬 5 千元以下罰鍰;甚至三級警戒下針對未戴口罩的罰則

    出處

    傳染病防治法及其相關規定
    https://www.cdc.gov.tw/Category/NewsPage/F78mL5_IaidySvnoiIGIgw
    3 年前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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