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1 人回報1 年前
民生東路五段, 過馬路沒有走 十字路口 斑馬線 已經有人被開 罰單了,
一位老太太提醒我叫大家注意,

早上7點多 接到了罰單600元。

現有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

增加新回應

  • 撰寫回應
  • 使用相關回應 5
  • 搜尋

你可能也會對這些類似文章有興趣

  • 天啊!綠燈過馬路也要被罰?當你準備過馬路,看到小綠人開始閃爍,你會走嗎?民眾,快速通過。趕快跑過去。多數人會選擇快速跑過,但這過跟不過之間是500元的差距。民眾收到罰單,哀嚎第一次走路被開單,就算是綠燈斑馬線只剩幾秒也不能衝。當時他看到還有5秒,快速進入斑馬線,被罰500元。我不知道啊。會不會開心啊?我想說我們就綠燈過,為什麼還要罰我500?是嗎?真的嗎?我不知道。但如果用跑的過是不是就不算?No no no,不管你是跑還是走,只要看到小綠人閃爍就是不能過。過去也有行人看到只剩2秒,想說路口小狂衝過馬路,警方一個迴轉將他攔下,當場開單。對,會嚇到,說不能過嗎?知識不夠。在上學的時候就知道。對啊。沒帶傘的時候傷。蛤,我真的不知道耶!這個可以抓喔。網友分享上個月他想說路口只有3.5公尺,5秒綽綽有餘,跑過去就被攔了。也有人說經過超大的六線道路口,想說還有20秒衝過去也被罰。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執法組警務員陳見欣(疊音來源)行人專用號誌的小綠人,開始閃爍時,是警告綠燈即將結束。台中市法制局長李善植,尚未進入路口時,不得跨入,違反者處新台幣500元罰鍰。依照法規,當號誌閃爍時已經在斑馬線上的要快跑通過或停安全島等待,還沒進入斑馬線的禁止跨入。不管大小路口,不管剩幾秒,看到閃爍就不能衝,免得要花500元買教訓。
    3 人回報1 則回應6 個月前
  • 這個伯伯,我綠燈,他站在路口,這個情況呢,我是該禮讓他的,齁,我該禮讓他,因為他要過去,對,然後現在紅燈了,我也不能過了,我還在禮讓他,啊現在我停到路邊了,我跟大家講解一下,這個法規到底是什麼一回事,因為我是,我的副業是跑外送,所以呢,有收到,交通部,發我們給平台的那個, 通知信,然後法規裡面就寫到了,喔,聽清楚喔,汽機車,行經自有斑馬線的路口,需減速,為減速者可罰款,OK,這是一個,再來斑馬線上有行人,要過,不論他是不是紅燈,都要禮讓,為禮讓者罰款,OK,好, 啊現在就出來了,大家說什麼三公尺三公尺,三公尺如果真的有效的話,三公尺真的有效的話,怎麼會三天,三天的時間就開罰五千多件,大家都不會禮讓行人嗎,你以為我都不會禮讓行人嗎,會嘛,但是我有個情況,欸我現在要過馬路了,斑馬線上有行人,我距離他三公尺,所以我趕快加速通過,OK,警察就把你攔下來了,為禮讓行人, 他不攔你OK啊,從後面擺個攝影機在那邊拍你,回去再慢慢開單,為禮讓行人,這樣你們懂嗎,不是什麼反社會人格,不是吹毛求疵,也不是小底蠟燭,而是真的大家要搞清楚,他現在這個法規的東西, 入口,汽機車均要減速,不減速罰款,為禮讓行人者罰款,不論行人是否闖紅燈違規,就是要禮讓,那你不禮讓的話,你運氣好他可以開一個為禮讓而已,運氣如果不好,他再給你加開一張為減速,什麼叫為減速,就是你們要減速嘛,你有減速你就會禮讓行人了嘛,對不對,你沒減速所以你就沒辦法禮讓行人,你只好衝過去了, 就這樣,那大家如果不懂,不懂沒關係,不懂可以上那個網站去看,去看一下他那些法令的相關規定是怎樣, 記住現在,不是我在這邊呼籃,真的有收到通知,收到那個平台寄給我們的信念通知,行人走在斑馬線,記住是斑馬線, 飛斑馬線不適用,走在斑馬線上最大,只要他站到路口,站到紅線外,站到斑馬線上,你就要停下來讓他,你沒有禮讓他, 綠燈嘛,三公尺嘛,你過去看看,你過去沒事那很好,可是你的前後如果有警察的話,你過去會沒事嗎, 那沒事那也很好,但是被開單了,被開單的話,你就記住了,就要記住了,行人最大在斑馬線上,那你看現在阿伯還站在紅線裡面,那很OK,他知道那是安全的, 跑到外面來的話,那麼在阿路那邊的車子就要讓他了,不讓他的話,如果後面或是前面有警察,就可以把那些人都開單, 你看這罰單罰多少,三天五千多件,大家都這麼不遵守這種規則嗎,我不相信,這個影片跟大家講解一下,希望大家行車平安,然後不要被罰錢,不要被罰錢。
    1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這個伯伯,我綠燈,他站在路口,這個情況呢,我是該禮讓他的,齁,我該禮讓他,因為他要過去,對,然後現在紅燈了,我也不能過了,我還是要禮讓他,啊現在我停到路邊了,我跟大家講解一下,這個法規到底是什麼一回事,因為我是,我的副業是跑外送,所以呢,有收到,交通部,發我們給平台的那個, 通知信,然後法規裡面就寫到了,喔,聽清楚喔,汽機車,行經自有斑馬線的路口,需減速,為減速者可罰款,OK,這是一個,再來斑馬線上有行人,要過,不論他是不是紅燈,都要禮讓,為禮讓者罰款,OK,好, 啊現在就出來了,大家說什麼三公尺,三公尺,三公尺如果真的有效的話,三公尺真的有效的話,怎麼會三天,三天的時間就開罰五千多件,大家都不會禮讓行人嗎,你以為我都不會禮讓行人嗎,會嘛,但是我有個情況,欸我現在要過馬路了,斑馬線上有行人,我距離他三公尺,所以我趕快加速通過,OK,警察就把你攔下來了,為禮讓行人, 他不攔你OK啊,從後面擺個攝影機在那邊拍你,回去再慢慢開單,為禮讓行人,這樣你們懂嗎,不是什麼反社會人格,不是吹毛求疵,也不是小理大作,而是真的大家要搞清楚,他現在這個法規做的東西, 入口,汽機車均要減速,不減速罰款,為禮讓行人者罰款,不論行人是否闖紅燈違規,就是要禮讓,那你不禮讓的話,你運氣好,他可以開一個為禮讓而已,運氣如果不好,他再給你加開一張為減速,什麼叫為減速,就是你沒有減速嘛,你有減速你就會禮讓行人了嘛,對不對,你沒減速所以你就沒辦法禮讓行人,你只好衝過去了, 就這樣,那大家如果不懂,不懂沒關係,不懂可以上那個網站去看,去看一下他那些法令的相關規定是怎樣, 記住現在,不是我在這邊吼,真的有收到通知,收到那個平台寄給我們的信念通知,行人走在斑馬線,記住是斑馬線,非斑馬線不適用,走在斑馬線上最大,只要他站到入口,站到入口,站到紅線外,站到斑馬線上,你就要停下來,讓他禮讓他,你沒有禮讓他,綠燈嘛,三公尺嘛, 你過去看看,你過去沒事那很好,可是你的前後如果有警察的話,你過去會沒事嗎,那沒事那也很好,但是被開單了,被開單的話,你就記住了,就要記住了,行人最大,在斑馬線上,那你看現在阿伯他站在紅線裡面,那很OK,他知道那是安全的, 阿伯他跑到外面來的話,那麼代打路那邊的車子就要讓他了,不讓他的話,如果後面或是前面有警察,就可以把那些人都開單,你看這罰單罰多少啊,三天五千多件,大家都這麼不遵守這種規則嗎,我不相信,這個影片跟大家講解一下,希望大家行車平安,然後不要被罰錢,不要被罰錢。
    2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這個伯伯,我綠燈,他站在路口,這個情況呢,我是該禮讓他的,我該禮讓他,因為他要過去,對,然後現在紅燈了,我也不能過了,我還是要禮讓他,現在我停到路邊了,我跟大家講解一下,這個法規到底是什麼一回事,因為我是,我的副業是跑外送,所以呢,有收到交通部發文給平台的那個, 有通知信,然後法規裡面就寫到了,聽清楚喔,汽機車,行經自有斑馬線的路口,需減速,為減速者可罰款,OK,這是一個,再來斑馬線上有行人,要過,不論他是不是紅燈,都要禮讓,為禮讓者罰款,OK,好, 現在就出來了,大家說什麼三公尺三公尺,三公尺如果真的有效的話,三公尺真的有效的話,怎麼會三天,三天的時間就開罰五千多件,大家都不會禮讓行人嗎,你以為我都不會禮讓行人嗎,會嘛,但是我有個情況,我現在要過馬路了,斑馬線上有行人,我距離他三公尺,所以我趕快加速通過,OK,警察就把你攔下來了,為禮讓行人, 他不攔你OK啊,從後面擺個攝影機在那邊拍你,回去再慢慢開單,為禮讓行人,這樣你們懂嗎,不是什麼反社會人格,不是吹毛求疵,也不是小底蠟燭,而是真的大家要搞清楚,他現在這個法規做的東西, 入口,汽機車均要減速,不減速罰款,為禮讓行人者罰款,不論行人是否闖紅燈違規,就是要禮讓,那你不禮讓的話,你運氣好,他可以開一個為禮讓而已,運氣如果不好,他再給你加開一張為減速,什麼叫為減速,就是你們要減速,你有減速你就會禮讓行人了,對不對,你們減速,所以你就沒辦法禮讓行人,你只好衝過去了, 就這樣,那大家如果不懂,不懂沒關係,不懂可以上那個網站去看,去看一下他那些法令的相關規定是怎樣, 記住現在,不是我在這邊吼,真的有收到通知,收到那個平台寄給我們的信件通知,行人走在斑馬線,記住是斑馬線,非斑馬線不適用,走在斑馬線上最大,只要他站到入口,站到紅線外,站到斑馬線上,你就要停下來,讓他,你沒有禮讓他, 綠燈嘛,三公尺嘛,你過去看看,你過去沒事那很好,可是你的前後如果有警察的話,你過去會沒事嗎,那沒事那也很好,但是被開單了,被開單的話,你就記住了,就要記住了,行人最大,在斑馬線上,那你看現在阿伯,他站在紅線裡面,那很OK,他知道那是安全的, 阿伯他跑到外面來的話,那麼在阿路那邊的車子就要讓他了,不讓他的話,如果後面或是前面有警察,就可以把那些人都開單,你看這罰單罰多少,三天五千多件,大家都這麼不遵守這種規則嗎,我不相信,這個影片跟大家講解一下,希望大家行車平安,然後不要被罰錢,不要被罰錢。
    1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台湾大哥大 4G 〈 99+ 三峽國小同窗 (7) 林妙令 Nina 第一次走路被開罰單 #新出來的法規, #大家注意喔! 駕駛人 (或行為人 注 事 項 細細積德 福滿天 汽車所有人 其他行為人 性別 O 中華民國 109年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 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 一个北市光明一路 4 TF 6:52 出生纪 年月日 9 (本聯交被通知人收執) (通知聯)。赫警交字第 第109 7月10日20# 50分 地址地機 Aa 車主 姓名 「穀納門版」者,請依本单背面列印之罰鍰繳納方式向代收機構繳納罰 频當場单發案件於5日後(不含例假日)始得至郵局繳納 第 監理人等攜帶違規人之戶口名簿等文件到案,逾期不到案者,進行機 3 被通知人認為受舉發之違規行為應歸責他人者,應於本單記載之應到案處 「果日期析,檢附相關證據及定管辦識,通知應歸責人之證明文件,向 處罰機關(即感到家處冊)告知應歸責人,遼期未依規定辦理者,依 本條例違反條款規定處罰。 在應到X期限末日為星期六、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時,以休息日 之次日代之。 陳述;受處罰人於自動繳納後,若不服舉發事實者,仍得於繳納罰鍰 30日內向式機關陳述。 隊 34 條第 條第 檢 行人任意穿越通 填單人 職名章 要跟家裡大人小孩說:這個 月開始連走路的人,過馬路 一定要走斑馬線,被警察抓 到一定開罰單1800元。 警察都躲在行人注意不到的 角落裡,一被發現他們就出 來,現在連走路都要照規 矩,沒有情可說,政府已經 公佈了,就一定實行。 Q 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監理站」 縣(市)警察局 項第3 項第 警員謝金 137% 10:45 TF 6:51
    7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