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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
https://youtu.be/XaAK8x-1A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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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根據授權法與撥款法的內容來看,台灣學人計畫是兩年期的交流規劃,這是一個輪替計畫,並不是毀台計畫。台灣學人計畫流程是AIT先與美國國務院協商,國務院同意派遣美國官員到台灣,AIT再提出執行計畫。經台美協商、符合台灣法規的情況下,才會決定台灣政府有哪些單位可以接收來台的美國官員;這些

    出處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8593
    1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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