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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回報9 個月前
2011遭到社維法移送案件為0,到了2020年因社維法移送件數竟成長達到320件?其中,《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散布謠言罪更是移送的大宗,只要是批評政治人物,或是被認為散布「謠言」、「影響公共安寧」的言論,都有可能成為移送的原因!2020年320件因社維法移送的案件,高達167件便是因為謠言罪!不免還是遭人質疑政府利用公權力濫權、濫訴

在這樣的背景之下,你我是否還保有發聲的權利?還是如同台中某校長在群組中轉發一則新聞連結,就遭到民進黨議員揚言提告?又或是拍攝關於野生動物保育福祉的影片卻因為來賓政黨顏色不同而慘遭抵制、出征?我們或許應該更關注如何維護社會中各種聲音的平等發聲的權利,並反思讓一黨獨大所帶來當權者傲慢的代價,台灣人民是否還能夠再次承受四年?八年?畢竟言論自由的削弱對台灣社會的多元性和民主價值都會帶來深遠的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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