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1 人回報2 年前
轉傳朋友傳的訊息~
遇到不要開窗直接報警(保護好自己為優先,千萬不要開窗)

我認識的律師回覆訊息:車子側邊就撞去,
法律稱為“緊急避難”
無罪喔~~

超可惡! 以前還用暗暗的做,現在用明搶的,可惡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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