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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由

    行政執行署有發了催繳公文,當時由賴先生的家人簽收還蓋了簽收的印章,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執行官莊榮裕表示,其實這是一個,標準的執行程序,基本上法律沒有規定說,欠多少才不能去執行不動產。

    出處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0A15C05M1
    6 年前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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