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R.O.C. (Taiwan)
通知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通知日期:中華民國113年08月19日
請確認您的收款資訊無誤後查看下方說明
姓名:
金額:新台惠
收款帳戶:820
出款日期:113年08月19日
一、您的收款資訊若正確無誤,本司將立即出款。
(出款前必須先支付,總金額的20%出款安全金,支付完成後,5分鐘內到帳)
二、若要變更收款方式需繳交此筆金額的12%押金,以保障雙方權益,並提供相關證
明身份證件以及更換的銀行帳號核實KYC進行認證。
三、安全金及押金均嚴禁內扣,未完成支付,將無法出款。
四、繳交期限至中華民國113年08月21日,如未在期限內完成繳交,將產生滯納金。
五、支付完成後,款項將一併在5分鐘內到帳。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三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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