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1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轉彎30公尺就要打方向燈,近期很多未依規定被罰1200(汽機車皆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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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sdfgh標記此篇為:⭕ 含有正確訊息

    理由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2 條明文規定,在車輛右轉彎時,應於交岔路口 30 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並逐步換入外側車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但若由慢車道右轉彎時,則應於距離交岔路口 30 公尺或 60 公尺處,換入慢車道。若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 30 公尺

    出處

    https://auto.ltn.com.tw/news/7695/43
    5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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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後只要騎車或是開車要小心,在大街~小巷,轉彎時記得要打方向燈,警用機車隨時在拍照,最新一批機車龍頭配有攝影機。交通部下令加強拍照轉彎不打方向燈的汽機車,請大家提高警覺~
    41 人回報1 則回應9 年前
  • 分享交通新訊息~~ 明(10月1日)天開始,交通規則修訂新制正式上路,民眾一定要了解以免荷包不小心而失血;轉彎車或變換車道前没有打方向燈,將開罰新台幣(以下同)1200元,電動車更有新規,没戴安全帽罰300元、時速超過25公里就罰900到1800元、擅自改裝最高可罰5400元。 明天開始,一般車輛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如果未依規定打方向燈,原本罰鍰將從900元至1200元的彈性空間,將直接加重開罰到1200元的不二價。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285021255003829&id=222088311297134
    1 人回報1 則回應7 年前
  • 貼心提醒⏰明天起第二期 8月20、21、22三天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針對以下違規 1、闖紅燈。 2、轉彎未依規定。 3、轉彎未打方向燈。 4、未優先禮讓行人 5、超速。 加強取締哦!
    1 人回報1 則回應7 年前
  • 駕駛小心!未依規定打方向燈 罰款倍增為3600元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1214/1259187/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未依規定打方向燈:罰款倍增到3600 《道交條例》修正重點 #LINETODAY https://today.line.me/TW/article/p0xK2N?utm_source=lineshare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8月1日起交通大執法,針對七大易肇事違規行為包括酒後駕車、闖紅燈、超速行駛、逆向行駛、轉彎未依規定、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機車違規轉彎強化執法外,無駕照及未戴安全帽騎乘汽機車之用路人,都列為加強取締。
    1 人回報1 則回應7 年前
  • 你先過 9/1起 路口大執法! <行人優先! 汽機車不停讓行人 罰1200到3600元 謝謝! 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 罰1200到3600元 汽機車闖紅燈 罰1800到5400元 紅燈右轉 罰600到1800元 ■ 行人未依規定走行人穿越道或違 規闖越道路 罰300元 上湯 It's Our lime
    3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闖紅燈罰款: (紅燈右轉600,不打方向燈1200,🔄⚠️紅燈右轉視為闖紅燈)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 ➡️機車罰1800元、小型車罰2700元、大型車罰3600元。 📢機車不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罰款: 第48條第1項第2款 ➡️期限內繳納:600元。 📢超速照相罰款 @一般道路: 🛵機車罰款: (1)超速20公里以下依規定時間繳納罰款: ➡️新台幣1200元 (2)超速20公里以上40公里以下依規定時間繳納罰款: ➡️新台幣1400 元 (3)超速40公里以上60公里以下依規定時間繳納罰款: ➡️新台幣1600元 (4)超速60公里以上80公里以下依規定時間繳納罰款: ➡️新台幣8000 元 (5)超速8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依規定時間繳納罰款: ➡️新台幣12000元 (6)超速100公里以上繳納罰款: ➡️新台幣24000元
    2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 9/1日起實施 「路口安全大執法」 加強取締🚓🚓 📌汽機車不停讓行人 罰1200元以上、 3600元以下 📌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 人穿越道 罰300元 📌行人未依標誌、標線 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 穿越道路 罰300元 遵守交通法律規定,安全第一,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提醒您💕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 有 1 則查證表示這是真的 -------------- 一則關於這是真的的查證 🔎 2020年4月5日一輛轎車在高速公路上,連續未打方向燈變換車道19次,遭後方車輛行車記錄器完整錄下、檢舉,遭開罰的車主事後有申訴卻未成功。 由於未依規定變換車道,每一次違規都可以開單告發、處3,000元至6,000元罰款,該名車主在近22公里的路程裡總共被開罰57000元。 📖 未打方向燈秒吃4張罰單 車主申訴警打臉 同時間連吞3罰單 "地點不同"依法可開罰 連19次違規換車道 車主申訴"1張也沒少" https://www.ttv.com.tw/news/view/10905080019200N/579 國道未打方向燈被檢舉 5.3公里內連吃4張罰單失金1萬2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4549228 -------------- 你也查到了其他的論點嗎?歡迎回應在 https://cofacts.g0v.tw/article/jarooc7vx9mk !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