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為找瀆職選務,被警察上手銬,腳鐐+搜 我全家】影片剛上,細節請大家看影片 支援一下流量,也幫忙分享到各大平台高調。簡單說,我這兩個月一直在找的瀆職選務 去報警+告我,但我連「傳票或任何信件」都沒收到。上頭就直接派刑警,調全城的監視器找到我 當場搜我全家+抓走,然後關我24小時(法律規定只能關24小時)請問, 你覺得在「沒有任何事前通知的情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