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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全又不敵高端

大家應該都還記得東洋採購BNT的案子,被衛福部百般刁難最後破局。原因不出兩個:一個是要把扣打保留給高端,所以採購量很低;一個是衛福部對於誰來買BNT顯然心有所屬。總之,和高端脫不了關係。

最近公費流感疫苗開標,結果高端打破了過去幾年由國光、東洋和賽諾菲壟斷的局面,也拿下了70萬劑採購(營收終於不用掛零了)。有得必有失,既然多了一家來分大餅,應該就有人少分了。

但其實國光和賽諾菲都沒減少。去年國光提供了327.5萬劑,今年採購量是349.3萬劑;賽諾菲去年採購190萬劑,今年採購了192萬劑。唯一減少的,就是東洋,從去年的113萬劑,減為86.4萬劑。

為什麼多了高端,大多廠商的採購量沒減?因為去年總採購量只有640萬劑,今年卻高達698萬劑。結果搞到最後,最大的苦主,反而變成東洋了。

還是說最大的苦主是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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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資深媒體人黃清龍關於復星BNT疫苗的十點釋疑 台灣疫情緊急,疫苗採購嚴重落後,大家都很心急。關於是否應該開放復星BNT疫苗進來,這幾天討論得很激烈,許多訊息似是而非,今天我就以一個從事新聞工作36年的老記者,經過多方查證後,不帶偏見﹑沒有黨派地為大家找尋答案﹑釋疑解惑。    一﹑包括南投縣在內的地方政府,已行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要求同意由縣府購買上海復星醫藥代理的BNT疫苗供民眾施打,地方自主採購疫苗是否可行?    答案是不行。因為疫苗採購涉及嚴格供貨、冷鏈及嚴謹緊急授權程序,因此必須由中央統籌,並且配合中央整體防疫策略,讓疫苗施打都可以順利進行,符合公平性。蔡總統昨天強調疫苗購買必須由中央統籌,這是正確的。但她又說國際上最好的幾支疫苗,包括英國AZ,美國Moderna(莫德納)及德國BNT(輝瑞),台灣都積極接洽採購,也順利訂購到英美兩支疫苗,至於德國的BNT疫苗,台灣也一度幾乎與德國原廠要完成簽約,「因為中國的介入,遲延到現在都無法簽約」。這話就大有商榷餘地。 二﹑復星為什麼能取得大中華區的獨家授權,且不經我方同意就把台灣涵蓋進去? 解答:復星是在去年三月就和Biontech合作,投入了五千多萬美元,當時Biontech研發的疫苗才剛要開始,並不知道會不會成功,但復星願意賭一把,冒著商業上的投資風險,因此能取得大中華區的授權。一個月後美國輝瑞才跟進,Biontech把歐洲以外市場,分別授權給美國輝瑞和上海復星,復星擁有大中華授權,輝瑞擁有除歐洲和大中華以外的全球授權。因此,台灣要購得BNT疫苗,不可能完全排除復星的角色。 三﹑如果去年11月衛福部同意東洋公司和復星洽購的一千萬劑BNT疫苗,今年第一季台灣就有疫苗進口,是否可減緩這次疫情災難? 解答:關於東洋代理破局一事,幾個月來出現許多真假難辨的說法,也不必在這裡一一列舉了,不過昨天東洋公司說了,當時未能完成代理,主要是「在價格、數量等內容未能與疾管署取得共識」,以致停擺。據我了解,差別就在買兩百萬劑還是一千萬劑,還有每劑的價格問題。不過客觀地說,當時BNT疫苗還在臨床階段,無法百分之百證實有效,同時間國際上也有多家藥廠的疫苗在研發中,行政院或許事擔心一千萬劑的BNT疫苗若效果不好會挨罵,因此沒有促成此事,也是可以理解的。 往者已矣,但來者可追,即使不去追究去年錯失疫苗的責任,以現在疫苗取得「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情況,政府難道不該從保命優先的角度,開放復星BNT疫苗進口? 四﹑最近在爭取復星疫苗的都是藍營政治人物,所以這是藍營配合中國對民進黨政府的一場政治鬥爭? 解答:表面上看似乎是這樣,因為連國民黨主席江啟臣和前高雄市長韓國瑜都出來呼籲了,但實情並非如此。首先,最早與復星洽購BNT疫苗的東洋生技公司,董事長是前行政院長林全,他可不是藍營的人物。再者,今天自由時報也披露了,這一波運作採購復星疫苗最用力的其實是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他原先的構想是由鴻海公司與郭董出資設置的基金會各出資一半,購買一千萬劑的復星BNT疫苗,可無條件捐贈給政府來使用。郭董找上了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商量,柯建銘從二十三日開始即著手進行努力,包括郭台銘、柯建銘與復星董事長郭廣昌三方,做了多次的討論,這才是這一波為復星疫苗游說的主力,並不是藍營。 五﹑台灣能否與德國的BioNTech直接簽約,不經過復星代理的程序? 解答:台灣是可以再去找BioNTech談,但BioNTech基於合約,還是會要求台灣來找復星供貨。這是國際授權代理的基本規定,就好像如果有哪家藥品進口商和復星取得代理,台灣任何單位不管是醫院還是企業要洽購疫苗,也是要找這家代理商而不是找復星,道理是一樣的。 至於 蔡總統說找原廠買疫苗,品質才有認證有保障,這就牽涉到復星BNT疫苗的來源是不是有問題。 六﹑復星的疫苗有沒有問題?為什麼中國到現在還沒有核准? 解答:復星獲德國BioNTech獨家授權的疫苗,一開始和輝瑞一樣都有BNT162b1和BNT162b2兩種,簡稱b1和b2。後來BNT和輝瑞完成一二期試驗後,基於安全性和抗體產生的效果,決定放棄b1,僅以b2繼續完成三期試驗。復星的b1在中國區臨床試驗也在二期卡住無法完成,於是改以b2向中國政府申請藥證。一開始中國政府基於自主權,要求b2三期臨床必須在中國完成,但因確診病例不夠,最後同意可以改成引用全球臨床試驗數據送審,目前正在審核中,最快六月初就會核准。 七﹑復星的疫苗是不是在中國代工的?會不會把香港期限快到的BNT疫苗倒賣給台灣? 解答:行政院中部辦執行長蔡培慧在臉書發文,指南投縣長林明溱要買的是「中國代工」的復必泰疫苗,把「代理」說成「代工」。有這種說法的不只她,許多名嘴也都這麼說,他們根據不知道從哪裡來的一份復星和BioNTech的合約,還是繁體字的,很奇怪,裡頭說「協議雙方同意在經相關監管機構批准的前提下,根據市場需求情況,分階段推進中國銷售供貨的新冠疫苗產品,包括進口新冠疫苗產品裝灌小瓶的成品以及進口新冠疫苗產品的大包裝製劑,在中國大陸分裝以及在中國大陸生產新冠疫苗產品。」然後就一口咬定復星的疫苗是在大陸代工生產的。 實情是:按照復星和Biontech的合約,前兩億劑BNT疫苗都必須是在德國生產,之後才能在大陸代工生產。由於中國保護自產疫苗,至今尚未核准復星代理的BNT疫苗,如何可能同意它在中國代工生產?目前復星在香港和澳門銷售的復必泰疫苗,都是從德國運來的b2疫苗,和BNT賣給美國、以色列還有德國本地的疫苗完全一樣。至於外傳香港復必泰疫苗打不完,面臨八月中效期過期必須報廢,或者倒賣給台灣,這是假訊息,因香港疫苗根本還不夠,不存在過剩問題。如果台灣進口復星疫苗,當然也是從德國原廠進來,還要重開生產線來生產,沒有所謂效期問題。 八﹑復星現在想賣疫苗給台灣,會不會是想發疫情財?價錢上怎麼樣? 解答:復星當初投資德國Biontech研發疫苗,出發點是商業而非政治的,龐大投資要回收就得把疫苗賣出去。至今復星只賣出兩百多萬劑給香港和澳門,因為中國大陸沒有核准,所以它確實是有銷售壓力,但現在其實也是台灣向復星買疫苗的好時機,因為有買方議價的優勢。否則等到大陸核准這批疫苗,到時候我們還未必買得到。至於實際的價格,因為涉及商業機密,我們無從得知,但要求一個正常價格應該是做得到的,例如每劑疫苗不能高過莫德納,這絕對可以去談。 九﹑代理BNT疫苗進來,程序怎麼走?需要多少時間? 解答:台灣藥品進口商如果要向復星代理b2疫苗進來,要先取得1.台灣政府的進口許可,2.台灣政府核准的藥品證明。至於時間多長,就要看彼此洽商的進度,如果能一少些不必要的政治考慮,當然越快越好。 十﹑復星賣疫苗給台灣有沒有政治考慮?為什麼國台辦昨天又再對台叫戰:中國疫苗是要是不要? 解答:也不能說完全沒有政治考慮,畢竟復星是大陸的企業。但更接近事實的是在商言商。坦白說,這件事如果要促成,國台辦最好少講話,不要插手,讓BioNTech、復星與台灣三方的洽談可以在商言商去完成。但台灣自己也要實事求是,不要老是繞著原廠與代理之間的爭議糾纏,沒完沒了。 兩岸問題脫離不了政治,執政者卻要懂得如何去虛就實。現在疫情緊急,沒有疫苗的話,等到確診每天上千,死亡每天上百,怎麼辦?人命關天,保命要緊,才是眼前最重要的,您說對不對?
    4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刑事告發狀 告訴人 鍾琴 新北市三芝區海景五街8號 告訴人 張亞中(確認中) 告訴人 李鴻源(確認中) 告訴人 彭文正(確認中) 告訴人 林正杰 告訴人 蘇偉碩(擬邀請) 告訴人 鍾秀梅(擬邀請)告訴人 陳光興 告訴人 告訴人 吳成典 台北市光復南路65號4樓 告訴人 潘懷宗 台北市光復南路65號4樓 告訴人 李慶元 台北市光復南路65號4樓 告訴人 侯漢廷 台北市光復南路65號4樓 被告 蔡英文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2號 被告 蘇貞昌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號 被告 陳時中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 為被告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等三人,共同涉嫌觸犯瀆職罪、圖利罪和偽造文書罪,依法具狀提出告發事: 壹、犯罪事實 被告蔡英文為中華民國總統,於就任時依法宣示誓「余謹以至誠,向全國人民宣誓,余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務,增進人民福利,保衛國家,無負國民付託。如違誓言,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謹誓。」,而蘇貞昌為行政院長,掌管國家各部會,陳時中為衛福部長兼疫情指揮中心主任,綜理疫情指揮事宜。依照民主法治國家常規,於此次新冠肺炎疫情肆虐的大流行中,理應勤勤懇懇、盡忠職守,以手中掌握之龐大國家機器、社會資源及政府公權力,遵守誓辭,保護人民,增進人民福利,善盡努力保障全體國民生命財產健康安全之重責大任。然而,被告等三人竟基於不可告人之黨私勾結與犯意,在國內疫情極端艱困時刻,竟置國人基本之生命權和健康權於不顧,於2021年5月變種病毒開始入侵台灣期間、全國確診及死亡人數迅速攀高之際,為下列行為: 一、被告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三人惡意阻撓疫苗進口,廢弛職務釀成死亡三百多人、確診上萬人之災害 按「廢弛」一詞,依辭源之解釋為「不認真做」之意,含有「故意」之本質,有大法官會議解釋第342號意見書可查。經查: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明知自5月15日疫情漸趨嚴重,國人需求疫苗孔急,竟罔顧人民性命,頻頻妄以「進口疫苗遭到國外力量阻撓」、「堅持須以政府對政府協商簽約」等空泛政治性理由,拒絕林全之東洋公司於去年已預購,並在緊急時刻可迅速進口的3000萬劑國際認證疫苗;繼而又百般刁難、設立各種行政程序及條件,要求出具授權書等加以卡關,實質阻撓郭台銘、佛光協會、張亞中、新黨等民間個人、團體擬中介捐贈之大批國際認證疫苗,造成確診人數每日均超過百例,至6月9日已經有確診11968例、死亡333人。此種惡意阻撓疫苗進口,只為護航高端疫苗之圖利行為,已釀成確診11968例、死亡333人之實際災害。 二、被告三人有圖利高端疫苗之犯行 (一)被告蔡英文明知高端疫苗尚未通過解盲,卻假借總統勢力,先於110年5月13日國安會議中宣示「國內疫苗研發的部分,目前已經進入臨床實驗第二期收尾工作,預計是在7月底可以開始供應第一波國產疫苗。」,其後更於5月18日視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視訊高端公司,且再次提到高端疫苗,致使高端公司股價從原先發行之30餘元,竟於110年5月漲至417元。此種頻頻公開透過媒體,向國人以多種形式宣傳人體試驗尚未通過二期解盲的國產疫苗「安全無虞」(但從不敢說是否有效),並且在中央緊急採購疫苗相關法規上再三企圖放寬審查檢驗標準,以求提前放行高端、聯亞兩支國產疫苗上市的時間。如此草率對待新型傳染病疫苗之開發、試驗與緊急准用,將廠商原先理應自負之疫苗上市風險及潛在賠償責任,全數轉嫁給政府及國人承擔,此種明顯護航特定企業利益、卻枉顧受眾防疫效果及公衛科學判斷之行為,即使其內部審查委員、國內染疫科學泰斗之一的中央研究院院士陳培哲醫師亦不惜辭去審查委員職務、公開嚴正表達反對意見;社會上亦有眾多前任疾管局、衛生署長等退休賢達人士,不斷對此發出強烈之異議警示。上開行為,顯然有圖利特定人,致使其獲得利益之犯罪行為。 (二)陳時中職司指揮中心相關防疫政策,蘇貞昌掌管各行政部會。在今年五月以前尚具成效,國內染疫及死亡人數尚屬有限,等同為國產疫苗之開發、試驗爭取了可貴的時間;然自五月份以降,變種病毒侵入國境,來勢兇猛,此時國家防疫政策自應隨之應變,積極向外大量洽購疫苗應為不二之選擇。奈何渠等不此之圖,卻繼續堅持排除向國外緊急增購(或接受捐贈)效用已經國際認證之輝瑞BTN、莫徳納、嬌生、國藥、科興等疫苗,卻逆向偃苗助長、以最高領導人頻頻喊話、明示暗喻等種種方式,企圖影響審查委員會決策及後續食藥署之放行,在人民眾目睽睽乃至國際觀瞻之前,赤裸演出「蔡英文親自口喻/官方接力護航」的戲碼,其間並數度明顯涉及配合內線交易、拉抬炒作相關公司股價之情事,其公然藐視涉及國家安全之公衛常規、法理規範之大膽行徑,令人髮指。 (三)試想,若去年被告等沒有濫用職權,惡意阻撓前行政院長林全本可購買到的三千萬劑國外疫苗進來,此時全國人民早已注射過兩劑疫苗、形成初步之集體免疫,自然亦不致爆發此次的「五月疫情大災難」,不但全國人民不致受到這一波疫情的衝擊,無辜喪失數百條人命,更不必進入「三級警戒」來管制人民生活,並且必須再度編列8400億的二次紓困金,使國家財政再次蒙受龐大之陰影與壓力。 (四)又,倘若渠等並未受制於強力護航二支國產疫苗之心態,而以救苦救民為念,緊急開放所有既經國際認證之疫苗進口,並且善用民間中介力量,而非處處橫加阻撓,是則全國人民也將能在最短時間內開始施打既經國際認證之疫苗,進而避免在苦苦等候國產疫苗上市之未定期間內造成大量感染。此中差異,極可能涉及不下千百條寶貴人命,蔡英文政府的肩頭重責及手上血腥,豈能逃過國家司法的追訴! (五)中研院院士陳培哲於五月底請辭國產疫苗審查委員,他對媒體指出,辭職原因就是擔心審查委員會難以秉持獨立性,並直指「最大困難就是來自蔡英文總統」。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更曾於公開評論中指出,5月31日晚間,蔡總統罕見針對國產疫苗臨時召開記者會,而這一天也正好是高端股票跌停板的第一天。她強調「七月底國人可以開始注射國產疫苗」。陳培哲院士因此質疑 :「在這種情形下,食藥署擋得住總統府的壓力嗎?」「這是很簡單的道理,所以我就做不下去了」。 (六)為緊急應對全球疫情擴大趨勢,WHO的「緊急授權」規範雖然跳過了一般藥物開發所必備的動物試驗過程,准許直接進入人體臨床試驗,但後者仍然必須經過一、二、三期試驗,先後累積至少數萬個樣本,方足以在正式授權對廣大群眾施打前,確認該疫苗之基本效能、適當劑量及避免嚴重副作用之發生。我國食藥署若擅自放寬標準,以僅僅數千人之樣本、威嚇扭曲專家審查意見結論,草率放行而給予授權的話,不但該種國產疫苗將無法獲得國際認證,使我國施打人口面臨「出不了國門」的窘境,未來更可能出現因施打者產生嚴重副作用而導致鉅額國賠求償之風險。蔡英文等人屆時或已下台或已離職,若我國司法體系縱容坐視此等竊國殘民之重大惡行而無所作為,任令渠等輕易規避法律刑責,亦將成為滔天共犯,神人共憤,莫此為甚。 貳、所犯法條及證據 按刑事訴訟法第240條「不問何人知有犯罪嫌疑者,得為告發。」,且第228條第1項:「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告發人等僅將被告所涉法條,詳列如下: 一、刑法第130條: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刑法131條: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罪所得之利益沒收之。 三、刑法134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以故意犯本章以外各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證據: 一、書證部分 按「公眾週知之事實,無庸舉證。」「事實於法院已顯著,或為其職務上所已知者,無庸舉證。」刑事訴訟法第157、158條書有明文。因被告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三人,均為食俸民脂民膏的國家元首、閣揆、主管部長,不思竭力保護國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竟至毫無人性,利用職權反向操作,以「扶植本國疫苗產業」為藉口,不惜偃苗助長炒短線的生技公司、扼殺自己國人同胞之健康權及生命權,只為圖謀個人經濟及政治上之私利。被告等的惡行惡狀,最近一個月(5月13日起)的各類媒體報導均有報導,請鈞署參酌。 二、人證部分,請傳喚下列證人: (一)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林全(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1號3樓) (二)高端疫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張世忠(新竹縣竹北市生醫三路68號) (三)國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詹啟賢(台中市潭子區潭興路1段3號) (四)前衛生署長楊志良(請代為查址) (五)前疾管局長蘇益仁(請代為查址) (六)前台北市衛生局長邱淑媞(請代為查址) (七)中研院院士陳培哲(請代為查址) (八)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請代為查址) 綜上論述,依刑法第130條、131條、134條等之規定,被告確實已經觸犯各該條之罪,為圖利自己或相關第三人廢弛職務,更透過職權之操弄,直接、間接圖利自己及相關第三人等,不惜釀成全國人民的大恐慌和大災害。彼等惡劣行徑,令人髮指,恰於本條之罪構成要件相當,懇請 貴署迅為依法偵辦,將被告等三人提起公訴,治以應得之罪,俾符法治,實感德便! 謹狀 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 具狀人 鍾琴等 中華民國110年6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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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是我最近讀到比較中肯的文章. 請大家指正. 這幾天來關於疫苗的風風雨雨,我們已經看得太多。但是如果一切回到科學的角度,就知道每個國家疫苗策略的選擇,都有它背後的道理。台灣的疫苗策略,更是在重重限制下,深思熟慮後的結果。 ​ ​ 🔹 美國:以壓倒性的技術力、後勤力和財力一決勝負 ​ mRNA是相對高新的技術,這世界上能掌握此技術的,只有美國和歐洲的少數團隊。Moderna就是此一技術的大本營-哈佛大學的育成公司。而相關技術的另一位匈牙利裔的祖師爺,則是跑去德國主持BioNTech公司。 ​ 而美國自從一開始,就打算以壓倒性的技術力與後勤力一決勝負。除了扶植純美國血統的Moderna以外,也透過財雄勢大的輝瑞(Pfizer)和德國BioNTech合作。搞疫苗不是只有技術而已,臨床試驗、生產、藥證申請程序、通路,樣樣都要燒錢,而BioNTech的資源不足,而輝瑞則讓一切變得可能。作為交換,BNT疫苗也以輝瑞的名義,在美國在地生產,戰略資源完全不假他人之手。 ​ 然而mRNA疫苗對於冷鏈的要求很嚴格。輝瑞疫苗要-70℃冷鏈(雖然經過實驗後條件略有放寬),Moderna好一點是-20℃。要佈建冷鏈是非常龐大的基礎建設工程,而去年美國在川普總統任內,發動「神速作戰(Operation Warp Speed)」,砸大錢並動用美軍資源把如此嚴苛條件的冷鏈打通到全國各地。這個政績是連拜登都不得不稱讚的。 ​ 總之,美國就是有那個底氣,能夠把極嬌貴的高新技術疫苗,做到全國人人能打的程度。如果瞭解到這一點,就好像日軍參謀在太平洋戰爭中看到美國大兵在喝可樂吃漢堡一樣,對其後勤能力驚嘆不已。 🔹 英國:走成熟務實路線,但也有它的技術深度 ​ 英國當然沒辦法做到像美國這樣財大氣粗。英國/瑞典合資的阿利斯康(AstraZeneca),嚴格來說算是業務範圍很廣的綜合製藥公司,在疫苗方面不是特別地專業。所以「腺病毒載體疫苗」這個很成熟的技術,就成為一個好選項。 ​ 能夠研發腺病毒疫苗的國家很多,美國是一定有的(嬌生J&J),中國也能搞。但這裡「腺病毒載體」的腺病毒該怎麼選擇,就成了成功的關鍵。因為人類很多都感染過腺病毒(腺病毒是很多上呼吸感染的病原,換而言之你得過感冒就有很大機會感染過某種形式的腺病毒),如果你載體選用太常見的腺病毒,那疫苗打進體內,你的免疫系統就直接把它揪出來殺掉了,不會去學習腺病毒上搭載的武肺病毒片段,所以打了等於沒打。所以選用罕見的腺病毒就非常重要。像現在大家幾乎都不怎麼提中國的康希諾了,因為他家選用的腺病毒載體,是人體太過常見的Ad5。 ​ 這裡就可以看到英國的技術底蘊,其腺病毒載體來自於牛津大學長期研究的黑猩猩腺病毒,俗稱黑猩猩感冒病毒。它不但罕見也對人體幾乎無害。而黑猩猩腺病毒怎麼發現、怎麼取得的?自然就來自於英國長年的殖民地與熱帶流行病學研究經驗。 ​ 起頭選得好,接下來量產對於阿利斯康這種綜合製藥大廠,當然就比較不成問題。雖然腺病毒載體疫苗多多少少有點安全上的疑慮,但就像新聞講的,AZ疫苗打死人的機率比走在路上被雷打到還低。在疫情緊急的當下,仍是遠遠利大於弊的選項(但也因此德國政界與學術界一直想要打擊AZ疫苗)。 ​​ 🔹 中國:瓦房店主義,馬馬虎虎求快求便宜 ​ 中國主打的國藥和科興,都是屬於所謂的「滅活疫苗」。滅活疫苗要搞很簡單,把真正的武漢肺炎病毒,拿去化學處理滅除它的活性,只剩下病毒的空殼子讓身體的免疫系統去學習產生抗體。滅活/減活的概念在人類醫學史上已經存在一兩百年了,大家耳熟能詳從小就打過的小兒麻痺的沙賓/沙克、日本腦炎、A肝等疫苗,都是典型且歷史悠久的滅活/減活疫苗。 ​ 但太過簡單的技術,往往意味著不好用。至少在武漢肺炎疫苗的領域裡,這個法則是成立的。首先,如果滅活不完整,以武肺病毒之刁鑽,很可能變成直接感染。至於效果,其引發的免疫反應,還有專一性(讓身體可以產生對抗武肺病毒的抗體,而非雜七雜八沒有用的抗體),先不說比不上最先端的mRNA,也比不上其他成熟的技術如腺病毒載體、蛋白質次單元等。而且還很容易造成疫苗不良反應。 ​ 但是中國哪管這些。能夠用最快的速度、最低的技術要求,生出一個還堪用的東西,把它倒給廣大的十四億人口(但中國人好像也不太領情),還可以順便搞搞疫苗外交,輸出給那些亞非拉的苦命兄弟們,這樣就夠了。實際的保護力?馬馬虎虎就好。不良反應?反正政府壓下消息,沒人會知道,也沒人敢知道。 ​ 中國滅活疫苗,是那些急於做做成績,「有打就好」的極權國家的的首選。 ​ 當然中國也有想要搞更高新技術的疫苗,例如以市場與藥證發放為籌碼,硬性要求BioNTech轉移mRNA技術,以中國在地廠商的名義生產。但中國人搞高新技術,都會有一種「瓦房店化」的現象,就是從國外引進了高科技,但是因為文化不合、政治掣肘、管理不善、勞動力素質跟不上,再加上國內粗製濫造的產品競爭…等等諸多因素,使得引進的高新技術「退化」。最極端的就是像搞半導體那樣砸了大錢結果顆粒無收,好一點就是做出來的產品總是有點差強人意。至於要不要信任中國的產品,就留待看倌們自行思考了。 🔹 台灣:在各種艱難處境中,走出一條折衷穩健路線 ​ 照理說台灣作為小國,是不指望在疫苗研發的大國競賽當中軋上一腳的。但是台灣很清楚自己在國際上孤立的處境,知道引進外國疫苗,勢必會受到那個流氓國家的各種阻撓。即使能夠順利打通通路,台灣的市場規模小,又不能像以色列這樣出三倍價錢搶貨,各大廠商也未必會把台灣放在優先供貨的順位。 ​ 因此台灣永遠都得做好「一切靠自己」的最壞打算。當然梭哈押寶於國產疫苗,對台灣風險太大,因此必須外購+國產,雙軌並重,盡可能打通每一條道路。這是台灣的命運,也是台灣的靈活度。 ​ 美國也充份瞭解台灣的難處。要知道美國自己也是疫情大國,在最高峰期的時候,是不是能拿疫苗支援盟友國家,美國自己也說不準。因此,美國做了一個罕見的決定,就是把美國國衛院的疫苗設計圖譜,授權給台灣自主研發。這個源頭等於是與Moderna同源。 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這一步美國是幫我們跨過去了。照理說拿到跟Moderna同樣的源頭,是不是可以直上mRNA技術呢?先不說台灣能不能掌握mRNA技術上,就算做得到,mRNA疫苗嚴苛的冷鏈要求,對台灣來說也是一大負擔。 ​ 因此台灣退一步,拿著這套圖譜,走重組蛋白質疫苗的路線(嚴格來說是『基因重組蛋白質次單元疫苗』,我不是太專業,以下就暫且簡稱蛋白質疫苗吧)。台灣長期研發生產的流感疫苗,就是屬於這類技術。以美國帶頭搞定的圖譜,來搭配台灣本來就駕輕就熟的技術,對台灣來說確實是最穩健可行的路線。 ​ 蛋白質疫苗不只是技術上穩健可行,而且有很多優點。首先,蛋白質的物性比mRNA穩定得多,也因此對冷鏈的要求不高,跟腺病毒疫苗差不多(2-8℃,大約是你家冰箱冷藏室的溫度)。第二,其誘發免疫反應的機制比較直接,所以理論上打完第一劑後,產生抗體的速度會比其他類型的疫苗更快。而且因為蛋白質疫苗不像腺病毒疫苗那樣,裡面還有部份活性的腺病毒(因此免疫力低下者與孕婦不能打AZ),所以安全性也更高,不輸給mRNA疫苗。 ​ 但蛋白質疫苗技術當然也有缺點。最大的缺點就是研發過程比mRNA、腺病毒、滅活等疫苗繁瑣得多,而且短期拼量產也比較困難。因此採用此一技術的美國Novavax、英國葛蘭素史克、法國賽諾菲,在進入市場時機上都比較落後。與他們相比,台灣的高端、聯亞並不算落後太多,國光則要再慢一些。 ​ 整體來說,國產蛋白質疫苗絕對是值得期待的。尤其它免疫反應強、對冷鏈要求低,在武肺疫情可能「流感化」永不消失的趨勢下,對於打進第三世界國家市場、吃長尾市場十分有利。但它的時程就是要慢上那麼一些,因此對台灣而言,在國產疫苗供應穩定之前,還是要盡可能保障外購疫苗的管道暢通。 ​ 🔹 關於三期試驗 ​ 我知道某陣營的網軍,一直在黑「國產疫苗沒有三期臨床試驗,是拿國民在當白老鼠」。但事實上,你如果去看看維基百科的條目(要看英文,https://en.wikipedia.org/wiki/COVID-19_vaccine ),不難發現,其實現在根本沒有哪家疫苗是跑完三期的。因為跑三期要收好幾萬個案,花上兩到三年不等的時間,大多數的廠商都是估計在2021下半年~2023才能跑完。唯一例外是輝瑞,可能真的本錢夠粗,能夠收夠案子提早解盲。 ​ 現在能夠上市的疫苗,都是跑完二期臨床,就趕快申請緊急授權。畢竟藥廠也好、人類也好,根本等不了那麼久。 ​ 而且三期臨床試驗也有一點醫學倫理上的灰色地帶。所以像中國、俄羅斯這種反正也不怎麼在乎人權,還有一堆也不怎麼在乎人權的盟友的國家,在這一點上就特別有利。而民主國家的廠商,也只能盡量把三期臨床試驗外包給較貧窮的國家,這也是大家心照不宣的業界現實。 ​​ 🔹 寫在最後 ​ 稍早韓國以其戰略地位與半導體產能為籌碼,向美國​爭取到Moderna疫苗授權代工。這算是韓國近期的一大外交勝利。台灣,以柯文哲為首,就開始逞其費拉話術,批評政府為什麼不要像韓國這樣,走比較簡單低風險的代工路線。 ​ 但請別忘記,韓國代工Moderna是這幾天才談成的,而台灣自主疫苗研發已經跑了一年多、進入二期了。台灣未必跑得比韓國慢。 ​ 這裡我要引用非主流歷史學家劉仲敬的兩句話: ​ 「實際上所有能夠讓你和你的後裔往上走的方式都是費力的,尤其是危險的,危險比費力更重要。」 ​ 「上等人就是承擔風險的能力高於一般的人。」 ​ 是的,自主疫苗研發,比起代工來說,是一條艱難的路,也是一條高風險的路,很有可能大筆投入卻顆粒無收。 ​ 但是一旦修成正果,除了自救有餘以外,還能幫助他人(Taiwan can help!)。而樂觀點看,世界的疫苗市場將為我們開啟(當然中間還有很多政治難題要搞定,但至少我們做出了產品,不是嗎)。 ​ 不諱言,台灣在國際社會的處境,有如賤民一般。但人出身可以低、志氣不能短,愈是國際賤民,就愈是要證明自己的能耐。與大家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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