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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兩天,我的心情非常掙扎,基於發文的道德責任,我覺得我有義務公開「台灣-雷伊漢勒世界公民中心」(簡稱「台灣中心」)不為人知的一面 ‼️

前天早上,為了援助土耳其、敘利亞大地震,我發文分享了幾個捐款帳號,其中包含「台灣中心」的捐款頁。我在去年十一月也曾幫忙發文分享「聖光回家了」募款專案,目的是幫烏克蘭前線陣亡的台灣志願軍人曾聖光家屬,募集聖光回家的喪葬及相關費用,獲得為數不少網友熱烈的捐款回應,而我自己也是其中一個捐款人。

聖光的捐款活動當時是透過「國際人道建築與教育協會」進行(簡稱「協會」),「協會」的理事長裘振宇,也是「台灣中心」執行長。「台灣中心」在這次土敘大地震,發起「愛無國界:土耳其台灣中心勸募計畫」,受到大量媒體及名人的關注。

#但在前天發文之後,我收到網友爆料,他的朋友在今年1月時還捐款給「聖光回家」專案,但其實募款專案早在去年11月就結束了。網友覺得奇怪,去查證的結果,確定家屬沒有委託「協會」重啟募款,而且家屬也沒有收到募款結束後的額外款項。

因為去年11月我幫忙聖光募款發文,網友反應熱烈,之前協助家屬募款的友人因此跟我熟識。他們看到我前日發文幫土敘地震募款提到「台灣中心」與「協會」,之前協助募款的聖光家屬A友人,忍不住向我陳述當時家屬跟「協會」互動的艱難過程,並出示相關事證:

1、聖光家屬與「協會」 簽訂委託書,委託「協會」 進行募款,協助聖光喪葬費用。「協會」允諾基於人道精神無償協助,家屬授權募款期間自2022/11/8至2022/11/25。

2、在授權期限未結束前,家屬看到捐款數字,認為已經足以支付喪葬費用,遂要求提前結束募款活動,但遭到裘振宇拒絕。裘振宇甚至以「違反合約」為由,警告家屬如果授權期間沒有到期就結束募款,等同「單方面終止合約」,家屬會有嚴重的法律責任。

3、家屬只得答應繼續募款。不料當募款結束後,裘振宇竟要求聖光家屬必須以相關費用單據實報實銷,向「協會」請款,完全無視當時家屬在海外處理後事,急需金援的需求。 事實上,「協會」在募款時,曾公開回應網友留言表示,募款所得會全數交給聖光家屬。

不僅於此,裘振宇還強烈要求家屬返台後跟他一起開記者會,對外宣傳「協會」善舉,讓想要保持低調的家屬感到非常為難。

4、由於聖光家屬對裘振宇處理捐款的態度非常不安,義務幫忙的B律師此時加入與裘振宇溝通對話,代表家屬表示,必要時將採取法律行動。同時向黃姓立法委員陳情,尋求協助。

5、在B律師與裘振宇強硬對話之後,裘振宇才終於指示「協會」放行,將全數募款所得,匯款交給聖光家屬。

#A友人說他之前幫忙聖光募款時非常受挫,最近幾天看到土敘大地震各界熱烈捐款,又讓他想起當時的心情,尤其又得知,本早已結束的聖光募款活動,在家屬不知情的情況下,又悄悄地運作起來,讓他覺得自己不該繼續沈默。B律師也提醒,裘振宇若未經家屬同意,重啟曾聖光募款專案,就有詐欺取財罪的嫌疑。

我相信,裘振宇在公益領域一定是有熱情、有努力、有貢獻的,但這不代表他處理捐款的方式以及他的言行,都不容質疑。為什麼當時不顧家屬意願、不願提前結束募款?既然已經對外公開承諾,募款金額將全數轉交家屬,為何又要求家屬提供單據才能實報實銷?最嚴重的是,為什麼在未經家屬同意的狀況下重啟募款?這些都是裘振宇必須回答的問題。

說實話,過去兩天我的心情非常糾結,看到許多明確事證,若不對外公開,我真的無力單獨承受。地震、聖光,兩次都幫募款活動發文,我似乎也有揭露所知的道德責任。

我知道,一旦發文勢必引發騷動。希望大家、包括裘振宇本人,對人道危機的救援熱情不要因此受到影響。

#還有一個值得注意的情況,根據另一位網友提供的訊息,「協會」理監事及秘書長自去年十月陸續離職,現在連一位正職工作人員都沒有,「協會」連絡電話這幾天也無人接聽,龐大捐款湧入一個營運人力有問題的地方,讓他非常擔心。

「台灣中心」為土敘地震募款,已超過四千萬的捐款,接下來只會更多。 在過去兩天得知聖光募款事件的爭議過程後,對這次的地震募款,我想請大家一起來關心:

雖然募款活動受到公益勸募條例的規範,但這筆鉅額善款的運作能否完全公開透明,讓社會大眾檢視、監督,讓捐款人心安?

希望裘振宇在承擔這筆龐大金額的同時,也能明白自己所背負的責任,正面看待外界的質疑與批評。 這也是我在反覆思考後,決定發這篇文的期待。

PS. 媒體記者朋友如果要查證以上相關事證,請私訊我,拜託不要打擾聖光家屬。當然也歡迎媒體朋友跟「協會」或裘振宇同步查證。(事件相關人無法配合需要畫面的電視新聞,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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