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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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文清油漆工程行 賴豐逸先生:本人蕭雅菁任教於國立台灣東海大學總務長秘書。今受本校校友會及總務長之委託及授權,委任 文清油漆工程行 賴豐逸先生協助採購不鏽鋼垃圾桶乙案,一組垃圾桶金額22500元正,共100組。本人聲明如貴方承諾約定期限內112年11月13日可擺放完成,則本人將確保貴方於112年11月7日至本校簽約及核領訂金總額525萬之三成157.5萬元正之適法性及權益。另,本人具體承諾:貴方今日支付費用,如若由於本人及校方之故未能履行締約;則本人將負責賠付貴方之全額損失。
聲明人:蕭雅菁
身分證號:E224015260
中華民國112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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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由

    假冒大學名義發包工程附加採購,誘騙店家匯訂金的詐騙。

    出處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377311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11799/7061767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638399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615437
    https://ga.nutc.edu.tw/p/406-1021-104682,r941.php
    1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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