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18 晚間六時桃園桃園,17 歲屁孩黃男撥打電話報假警,謊稱虛構之「劉冠杰」遭綁架。
晚間九時,黃行經武陵派出所時,同意員警要求入所釐清案情。
王姓巡佐與鄭姓警員訊問後,認為黃報假警造成重大刑案壓力,心生怨恨,分別於偵訊室、報案區與吸菸區刑求:
- 強迫脫褲、下跪。
- 電擊 27 次。
- 持警棍、印台或徒手毆打 7 次。
黃男滿身傷被放走後,至新北三峽對警方提告,桃園分局召開記者會鞠躬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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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院判決:
- 王姓巡佐有期徒刑 1 年、緩刑 5 年,繳公庫 3 萬與上法治課程 4 堂。
- 鄭姓警員有期徒刑 10 月、緩刑 5 年,繳公庫 2 萬與上法治課程 3 堂。
案經公務員懲戒法院審理,兩人均降一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