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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人回報4 年前
緊急通知
國稅局發布行政命令,預售屋換約不接受總價3%或30萬 取其低當作成本之免稅額了。

預售屋只接受(已付款項+獲利)*3% 當成本免稅額。

所以即日起,預售屋洽談不能用30萬免稅額 之操做方式。

今天中午開始 國稅局行政命令開始執行。

目前尚未成交尚未報稅,且用免稅額 操作方式之案件,都會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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