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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閃邊去。

今天早上我在信箱中讀到來自Rescue網站(這是由一位名記者Michael Cupuzzo所創立的網站,他創立這個網站的目的正是為了打破有關新冠病毒的治療被媒體壟斷與遮蔽的狀態)的最新文章。
文章的作者是Mary Beth Pfeiffer,一位一直在報導新冠病毒與各種治療與「不可思議」的醫療現場怪狀的記者與作家。

她報導了最近發生在芝加哥的一則故事:

一位來自香港的華人(Ng,我猜中文是艾先生),到美國伊諾州芝加哥去為他的外孫女一周歲慶生。不幸地,他在美國感染了Covid 19,並且惡化到住進醫院的加護病房,醫師用盡各種治療方式但效果不佳,醫師判斷病人的存活機率只有10-15%。
家屬是位病人的獨生女,也是一位機械工程博士,請求醫院使用伊維菌素ivermectin來治療病人。醫院拒絕。病家在絕望之餘,只好找律師控告醫院,請求法院准許他們使用伊維菌素來治療瀕死的病人。

法官問醫院代表,使用伊維菌素到底有什麼壞處?
法官問,為什麼在病人已經使用了各種治療但都無效的狀況下,醫院仍然不肯使用一種安全的藥物來作為絕望情況下的治療手段?

醫院說明拒絕使用伊維菌素的理由是:
1)可能有副作用。
2)開立伊維菌素違反醫院的政策。
3)法院強迫使用藥物是極不尋常的司法越權。

這位Paul Fullerton法官不同意這些論點。法官認為沒有比面對一個人的生與死的問題更不尋常的狀況。Fullerton法官說,「我並不是要強迫醫院作任何事,我只是要醫院閃一邊去。我只是要透過法庭的權力,來讓另一位醫師能有緊急的特權來給予病人一個可能救命的藥物。」

在法官的裁定下,這個Edwards-Elmhurst醫療體系真的閃一邊去了。另一位Alan Bain醫師從2021年11月8日到11月12日,給病人使用了每天24毫克,一共5天的伊維菌素。

在這則報導中說病人在服藥之後8小時內,呼吸狀況就有了明顯改善。病人5天內拔除了氣管內管也脫離了呼吸器。在11月16日離開加護病房。現在在普通病房裡,不必靠著氧氣而正常呼吸。

這場官司過程曲折,11月1日醫院贏了第一仗,因為醫院說病人病情沒那麼糟。11月5日雖然法官已經下令醫院閃邊去,但醫院以Alal Bain醫師沒打疫苗而不允許他進入醫院診治病人,後來Alan Bain作了PCR檢測陰性才能進入醫院診治病人Ng先生。

即使當病人已經吃完5天的伊維菌素,也拔除氣管內管脫離呼器了,法律程序還沒結束。因為醫院仍然不服,雖然病人病情明顯改善,醫院仍然將要就已經執行完畢,也已經達到救人的目的的法官命令再提出上訴。

Fullerton法官在判斷是否該准許另一位醫師給予病人醫院不同意的伊維菌素時,從美國政府的官方網站下載了伊維菌素的各種作用:
1)大部份的病人都能接受這個藥品。
2)有頭暈的副作用。
3)有皮膚癢的副作用。
4)可能會噁心腹瀉。

法官認為這些副作用比起病人的瀕死狀態,實在太微不足道。法官還引用了醫院醫師的證詞說,「使用伊維菌素的風險是它可能沒有好處。」。法官說「但相反的,它的可能好處是本庭認為它有可能救病人一命。」

幫病人打官司的是一位Ralph Lorigo律師,他從今年一月就在紐約州水牛城為同樣Covid 19的瀕死病人能不能使用Ivermectin而打官司。從今年九月到十一月,他已經接到了超過50件的類似法律諮詢請求。Lorigo律師說,「病人竟然要僱用律師來拯救他們的親人一命,這太可怕了,這種情況是一種犯罪。」

已經在這種狀況下,使用過三次ivermectin而救人一命的Alan Bain醫師,在今年六月已經也針對同一個醫療體的新冠肺炎病人也同樣是病況垂危的Fype女士,給予同樣的伊維菌素治療。Fype女士的女兒告訴文章的作者Mary Pfeiffer說,她母親已經回到家中四個半月,而且完全恢復健康。

Alan Bain醫師的說法倒是很含蓄,他只說「I am not saying it's a cure. It's just amazing.」(我並不是說它治癒,我只是說它很驚人)。關於這個就發生在今年11月的醫學與法律與病人與醫院之間的糾結案件,只要輸入一些關鍵字,就會跳出許多媒體報導。

從2020年8月就開始大量使用伊維菌素,在門診治療新冠肺炎病人的辛巴威女醫師Jackie Stone曾經在一次的網路視訊訪談中提到,澳洲非常知名的Thomas Borody教授告訴過她的一個笑話。Borody教授問她說,請問要找到多少人,才能證明火星上有人類生活? 答案是只要找到一個就夠了。

能見證伊維菌素治療Covid 19這個疾病見證者人數,遠遠、遠遠、遠遠大於1個人。

我不知道Ralph Lorigo律師所說的,如果一個病人要靠著僱用律師來救他的親人一命算不算是一種罪!
我也不知道台灣會不會有一天,也會有病人家屬需要一位Lorigo律師?會不會也需要一位Fullerton法官?
但光是想到在加護病房裡的病人,竟然要靠著法官和律師而不是加護病房裡的醫師才能活下來,就讓人不寒而慄!

我只能希望,台灣永遠不必有那麼一天!

轉貼自台大醫師王明鉅臉書

醫⽣起訴 FDA 非法試圖禁⽌使⽤伊維菌素新聞提供者Boyden Gray & Associates PLLC 美國東部時間 2022 年 6 ⽉ 2 ⽇ 14:27 德克薩斯州加爾維斯頓2022 年 6 ⽉ 2 ⽇/美通社/ -- Boyden Gray & Associates PLLC -- 今天,⼀群醫⽣的官⽅⾝份對衛⽣與公眾服務部Xavier Becerra提起訴訟服務、食品和藥物管理局和羅伯特 M. Califf作為食品和藥物專員的官⽅⾝份,就 FDA 非法禁⽌使⽤伊維菌素治療 COVID-19 的企圖。原告,Drs。Robert L. Apter、Mary Talley Bowden和Paul E. Marik認為 FDA 的⾏為超出了其權限,並通過指⽰包括衛⽣專業⼈員和患者在內的公眾不使⽤伊維菌素來非法⼲涉他們⾏醫的能⼒。已獲得 FDA 對⼈類使⽤的全⾯批准。瑪麗鮑登博⼠回應了今天的文件,稱:“⾃從⼤流⾏開始以來,我的使命是幫助我的病⼈。當很難找到檢測時,我提供了檢測途徑。當其他醫⽣告訴我的病⼈留下來時,我提供了治療。家。我已經讓超過3,900 名患者遠離醫院,但這並不容易。可悲的是,與系統抗爭比抗擊疾病⾯臨更⼤的挑戰。儘管我在治療 COVID 患者⽅⾯有著出⾊的記錄,但 FDA 的抹⿊運動反對伊維菌素仍然是每天要克服的障礙。我正在反擊——公眾需要了解 FDA 的所作所為是非法的,我希望這起訴訟能夠防⽌他們繼續⼲涉醫患關係。” “如果醫⽣可以⾃由地根據他們的最佳判斷和對醫學文獻的無偏⾒評估來治療患者,那麼將避免成千上萬的死亡和嚴重殘疾,”羅伯特·阿普特 博⼠說。“ FDA 反對使⽤伊維菌素的聲明已成為對醫⽣採取紀律處分的基礎,⼲擾了醫患關係,並對使⽤挽救⽣命的藥物治療致命疾病產⽣了嚴重的寒蟬效應。” “FDA 關於伊維菌素的公開聲明具有誤導性,並引起了對預防和治療 COVID-19 的關鍵藥物的無根據的擔憂。該機構感到不得不使⽤語⾔來阻⽌將伊維菌素⽤作 COVID-19 ⼀線治療的任何⾔論和興趣. 這樣做是無視對 FDA 權⼒的法定限制和來⾃同⾏評審研究、80 多項醫學試驗以及伊維菌素在全球醫療環境中使⽤的⼤量科學證據,表明使⽤安全有效抗擊 COVID-19 的藥物,” Paul Marik 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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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 人回報4 則回應3 年前
  • 1.一個有醫德的醫生,因不忍病患得了covid在醫院裡等死。 2.就給病患使用了伊維菌素,這是一款非常安全且有效的傳統藥物,問世超過60年。 3.結果他隔天立即被宣佈開除,只因為他使用了証明有效的藥物來治療他的病患。 4.被開除後,這醫生追蹤效果,發現只用18小時就讓他的病患脫離covid的症狀,一週後出院正常生活。 5.什麼原因要阻止醫生使用証明有效的藥物去治療病人?故意讓病人加重病情,製造重症恐慌,只是為了打疫苗? 6.疫苗只是控制的手段,失去的自由,才是老百姓的代價。 #解藥 #伊維菌素 #疫苗強制 #疫情真相 #法律 #人權
    1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轉自陳俊旭自然醫學博士臉書: 伊維菌素真的很有效,但政府不准賣! 我過去一年在美國診所都是用呼吸三寶治療新冠病人,效果很好,但十一月時,我的美國病人拜託我開伊維菌素給他和他朋友。 我在半年前就耳聞伊維菌素可能很有效,但要不是這位病人,我不會花那麼多時間去讀各國研究論文、看聯邦政府和州政府的立場,然後開給它試試看。(因為呼吸三寶就很有效,覺得沒必要用到人工藥物) 到今天為止,我本人尚未確診,所以無緣親嚐伊維,但我已從我多位美國病人的身上,看到它明顯的抑制病毒複製的效果。 證據ㄧ:症狀停止惡化。 所有病人服用開始之後,沒有一個人的症狀持續惡化,也不會停滯,而是100%往症狀消退的路上前進。但是前提是必須要同時搭配呼吸三寶高劑量使用。(維生素C粉、天然硫辛酸、清肺方NAC) 證據二:睡眠大幅改善 所有病人服用伊維菌素之後,要嘛馬上很想睡覺(暝眩反應),要嘛當晚的睡眠好得不得了。 注意,病毒感染對身體來說是個很大的壓力,細胞激素被激發後,體內子彈亂飛,所以通常病人會睡得很不安穩、多夢、盜汗。 但是吃了伊維菌素之後,病毒不能進入細胞核,無法被複製了!所以當下危機警報解除,身體馬上從交感切換成副交感,變得很想睡或當晚呼呼大睡。 很多人隔天醒來精神很好,有一個病人甚至去走了五公里的路,感覺好得不得了,但前一天他還病懨懨躺在床上。 很可惜,這麼好的老藥,只因為專利過期,賺不了錢,所以默克藥廠和美國政府興趣缺缺,獨鍾那些效果不明確的新抗病毒藥和疫苗。 藥廠出錢,設計了一些實驗「證明」它無效且有副作用。美國聯邦政府隨後買單,然後在2021年2月警告醫生不要開這藥,民眾也不要吃。 但是民眾吃了效果很好啊!買不到人用的伊維,就跑去farm supply(農牧專賣店)買馬用的伊維藥膏。 美國聯邦政府不能「縱容」這樣的行為,就下令所有farm supply店裡面賣動物用藥的櫃子要用鐵架框起來,讓民眾連搶都搶不走! 聯邦政府警告各大藥局連鎖店(CVS, walgreen, Walmart, Target…),不准賣這個藥治療效果。所以,即使你花200美金拿到醫生處方,到藥局照樣買不到。甚至我有一個病人的處方簽還被藥師取消掉。真是太誇張了!這竟然發生在堪稱自由民主國家之首的美國! 不但聯邦政府警告,連華州州政府都在八月份寫信警告醫生不要開這個藥。所以,我在美國開這個藥,是冒著被吊銷執照的風險的,但為了病人的生命與健康,我必須取捨,以後真相會大白的,小心一點就是了! 很高興有些有先見之明的台灣醫生也呼籲政府要重新評估這個救人的好藥,例如預防醫學會的理事長陳宜民醫師就向政府請願了! 請台灣人一定要看這個影片,已經講得這麼清楚、這麼客觀、這麼誠懇了,為什麼政府還不採納?還在矜持什麼? https://mobile.twitter.com/i/status/1463753548882231298 台灣的大爆發很可能要來了!時間緊迫。 怎麼辦呢?我的美國診所已訂貨,美國朋友如果到藥房買不到,可以打電話到我美國診所,360-599-7377。由於是藥物,恕無法在診所官網直接訂購。 我現在人在台灣(自主管理中),發現台灣很難買。蝦皮本來可以買到,但已經被政府關心了。小藥房也買不到。大醫院則不一定。就我所知,現在管控很嚴格。 幾年後再來回顧現在的防疫荒唐史,會覺得很諷刺:強推無效的第三劑,禁用有效的伊維菌素! 而你我,正在寫歷史! 在這段渦流中被犧牲掉的無辜群眾,誰來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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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聞稿 20210918 時間: 20210918下午1時 地點:台北市青島東路8號前廣場 說明 病人用藥知情權、病人用藥選擇權、監察委員依監察法第1條及第6條糾正權 詳附件 福爾摩沙自治聯盟 曾勁元律師 0933023216 附件: 致監察院陳情書 主旨: 1、病人用藥知情權:依據高端給予受試者的中文同意書,高端進行臨床試驗時,排除19種對象,包括台灣B肝帶原、C肝帶原、慢性腎臟病及癌症療程病患等,因此高端疫苗的臨床試驗並沒有這19種對象的安全性與有效性數據,但衛福部卻僅公告排除懷孕婦女等2項,學者認為未明確告知民眾就開打,損害民眾知情權,相當不負責任」 2、病人用藥選擇權: 本案衛生福利部暨疫情指揮中心應將伊維菌素(ivermectin ).羥氯奎(hydroxychloroquine)加入covid19預防與治療用藥指引!衛生福利部暨疫情指揮中心,未善盡病人自主權利法第4條之立法之旨,即未完整告知施打疫苗者的副作用,以致眾所周知九把刀57歲的岳母打疫苗4天後猝逝,真理大學文學院田啟文院長亦於打疫苗1個又10天猝死等等,自爆發新冠肺炎截至8月26日約1年7個月期間染疫不幸死亡832人,比感染covid19病毒的人還多,造成社會成本及人才等的重大損害之違法或失職之行為。 3、監察委員依監察法第1條及第6條,衛生福利部暨疫情指揮中心對施打疫苗者都有告知副作用,但並未完整的告知打疫苗的副作用,如上高端疫苗的報導,即以病人身分對待施打疫苗的人甚明 ,明顯有失,監察委員依監察法第1條及第6條監察委員.對於公務人員有違法或失職之行為者,應提糾正案,未提出糾正案,也是違法或失職! 說明: 1、世界人權宣言第25條承認人民有用藥選擇權!.衛服部中央指揮中心應將伊維菌素(ivermectin ).羥氯奎(hydroxychloroquine)加入covid19預防與治療用藥指引! 紐倫堡公約(The Nuremberg Code) 第1條「受試者的自願同意是絕對必要的。」不得對人民有直接或間接的強迫接種疫苗或快篩作為!凡有強迫接種疫苗或快篩者,無論學校教職員或醫院醫護人員或其他執行公務人員,皆會構成觸犯紐倫堡公約之罪。 2、監察委員,就本案衛生福利部暨疫情指揮中心,未依病人自主權利法第 4 條略以「病人對於病情、醫療選項及各選項之可能成效與風險預後,有知情之權利。對於醫師提供之醫療選項有選擇與決定之權利。…」完整告知施打疫苗者副作用,如此,病人豈能行使用藥選擇權耶? 衛生福利部暨疫情指揮中心應告知而未告知,明顯失職,造成社會成本及人才等的重大損害之違法或失職之行為,監察委員依監察法第1條及第6條監察委員.對於公務人員有違法或失職之行為者,應提糾正案! 3、日本政府授權伊維菌素的合法使用,日本於2016年及2018年曾獲諾貝爾醫學獎,醫療水準不會比我國(台灣當局)差,東京醫學會會長說“現在是時候”讓所有新冠肺炎患者接種伊維菌素而不是疫苗,醫師學者Ozaki 指出印度最近發表的一篇論文發現,每隔三天服用 0.3 毫克/公斤伊維菌素兩次,武漢流感的新病例減少了 83%,他說,這樣的結果不言自明,日本朝日新聞整理出有使用 伊維菌素的國家跟沒有使用的比較表,呼籲使用伊維菌素治療治療covid19病患。 4、疫苗只是「緊急使用」(EUA)藥品. 快篩目的在判斷是否要用疫苗治療covid19病毒,當covid19病毒有其他預防與治療用藥時.EUA疫苗與快篩即無補充地位!日本厚勞省的官房審議官山本史就以新冠患者為對象使用抗寄生蟲藥“伊維菌素”說明稱:“基於臨床試驗結果,今後申請批準時將優先且迅速地進行審查。https://bit.ly/2YntFLj 即緊急與補充的疫苗(EUA)與快篩均無補充用藥地位甚明。 5、疫情是世界性的,它山之石可以為錯,治療covid19病毒的方法,我國(小英當局)應參日本國治療covid19病毒政策,即治験結果踏まえ迅速審査、厚労省 抗寄生虫薬イベルメクチン,此事經台灣中視新聞報導,衛生福利部暨疫情指揮中心均不得諉為不知,應予施打疫苗的病人用藥選擇權,才能有效處理島民之憂,才能繼續紐時報導台灣防疫超水準,祈監察委員發揮公權力,救苦救難的人。 此致 監察院 副本: 衛生福利部暨中揮指揮中心 20210918 陳情人 福爾摩沙自治聯盟 曾勁元律師 連署人陳情人: 1、忻底波拉 2、夏語寬 3、陳進興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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