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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起大執法:

行人違規穿越馬路罰$500

行車經路口未禮讓行人”罰$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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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2.03.15-112.04.14 肇因防制大執法 POLICE 執法 重點 無適格駕照 超速 」車輛未禮讓行人 逆向行駛 行駛禁行機車道 f 乙未依規定轉彎或變換車道 違規迴轉 闖紅燈 行人違規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交通警察大隊 POLICE 關心您的行車平安
    2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9/1起路口大執法 汽機車未禮讓行人最高罰3600元 | 中央通訊社 | LINE TODAY https://today.line.me/tw/v2/article/koB1lw?utm_source=lineshare
    4 人回報1 則回應4 年前
  • 鄉親們注意❗️未禮讓行人罰款提升至6000❗️❗️ 行人的安全是最重要的❗️要擺脫行人地獄的稱號😱😱😱從我們自身做起❗️ ⚠️立法院會日前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 車輛未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過,罰鍰上限將從3600元提高至6000元,嚴格執法,啟能在這邊提醒大家,開車、騎車行經路口時請多注意禮讓行人,保障行人跟自己行車安全哦❗️
    4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
  •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罰基準 調整違規記點標準 條款 |違規事由 原記點|新記點「備註 第31條之1 |行車中使用手機 1點 第33條第1項第1款|超速 2點 第33條第1項第2款未保安全距離 2點 |第33條第1項第4款 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2點 第33條第1項第9款 行駛路肩 2點 |第42條 1點 第43條第1項第六 款第二項第五項 |第44條第1項第2款 |第44條第2項 第44條第3項 |第50條第2款 |第50條第3款 第53條第2項 |第55條 第56條 「不依規使用方向點 高速公路迴車、倒車、逆向.大型 車 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 |越道,不減速慢行 行近路口或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 |路口未禮讓行人 |行近路口或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 |路口未禮讓攜帶白手扶等 倒車未顯倒車燈或未注意其他車 |或行人 |大型車無人在後指引,不先測明車 後有足夠之地位,或促使行人避讓 |紅燈右轉 臨停 停車 1點 1點 1點 1點 3點 3點 1點 3點並 接受道罰鍰6000 講習 3點並 接受道罰鍰7200 安講習 1點 |罰鍰24000 36000 2點 1點 1點 1點
    7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
  • ⚠️9月1日路口安全大執法 汽機車行經路口要謹記「#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看」:隨時擺頭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來車;「#停」三口訣。 偉哲提醒大家,要禮讓行人走,讓交通順暢。守護交通安全靠你我!不守規矩,會收到罰單,重點取締項目有: 1️⃣汽機車要禮讓行人:不停讓,處罰新臺幣1200到3600元。 2️⃣汽機車闖紅燈:處罰新臺幣1800到5400元。 3️⃣汽機車紅燈右轉:處罰新臺幣600到1800元。 4️⃣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處罰新臺幣300元。
    4 人回報1 則回應4 年前
  • 汽車未禮讓行人加重處罰 3/31起上路施行 保護行人及弱勢用路人 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轉彎 時, 未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 大型車罰2800元→提高為3600元 小型車罰2000元→提高為3600元 機車 維持罰1200元 車輛未暫停讓攜帶白手杖 或導盲犬的視障者先通過 大型車罰4500元→提高為7200元 小型車 罰3600元→提高為4800元 維持罰2400元 機車 提升非號誌化路口安全 支線道車未讓幹線道車先行 少線道車未讓多線道車先行 同車道數 左方車未讓右方車先行 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及巷道 未依規定或標誌、標線指示 大型車罰600元→提高為1800元 小型車罰600元→提高為1500元 機車 罰600元→提高為1200元 遇到閃光紅燈未停車再開 罰900元→提高為1800元 罰900元→提高為1500元 罰900元→提高為1200元 大型車 小型車 機車 77 f 運轉台南好交通 Q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汽車未禮讓行人加重裁罰,新制將自3月31日起 實施。(台南市交通局提供)
    1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
  • 汽車未禮讓行人加重處罰 3/31起上路施行 保護行人及弱勢用路人 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轉彎 時, 未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 大型車罰2800元→提高為3600元 小型車 罰2000元→提高為3600元 機車 維持罰1200元 車輛未暫停讓攜帶白手杖 或導盲犬的視障者先通過 大型車 小型車 機車 罰4500元→提高為7200元 罰3600元→提高為4800元 維持罰2400元
    1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
  • 📢 9/1日起實施 「路口安全大執法」 加強取締🚓🚓 📌汽機車不停讓行人 罰1200元以上、 3600元以下 📌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 人穿越道 罰300元 📌行人未依標誌、標線 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 穿越道路 罰300元 遵守交通法律規定,安全第一,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提醒您💕
    1 人回報1 則回應4 年前
  • 路口慢看停,行人優先行 3/31日起未禮讓行人 罰則加重處3600元罰鍰 |NPA 署長室 Q
    4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
  • 汽車未禮讓行人加重處罰 3/31起上路施行 保護行人及弱勢用路人 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轉彎 時,未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 大型車罰2800元→提高為3600元 小型車 罰2000元→提高為3600元 機車 維持罰1200元 提升非號誌化路口安全 支線道車未讓幹線道車先行 少線道車未讓多線道車先行 同車道數 左方車未讓右方車先行 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及巷道 未依規定或標誌、標線指示 大型車罰600元→提高為1800元 小型車 罰600元→提高為1500元 機車 罰600元→提高為1200元 車輛未暫停讓攜帶白手杖 或導盲犬的視障者先通過 大型車罰4500元→提高為7200元 小型車罰3600元→提高為4800元 維持罰2400元 機車 ® 遇到閃光紅燈未停車再開 大型車 小型車 機車 罰900元→提高為1800元 罰900元→提高為1500元 罰900元→提高為1200元
    3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