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仔細地看了行政院發布「口罩為何賣8元」的說帖之後,發現其中的問題很大…
1.行政院說春節期間所賣的口罩是「戰備存量」(行政院
說有4,000萬個口罩)是不是?
若然,那麼每天釋放400萬個出售,是不是可以賣10天?
從1月28日起販賣,應該可賣至2月6日,是不是?
當初這些戰備存量的口罩是以1.5元收購的(疫情發生前,尚未漲價),現在拿出來販賣,是不是與「春節物料漲價、人工加班」等因素沒有任何關聯?就算有,頂多也只有「物流加班費」可能會增加而已,是不是?
那麼這段期間所販賣的口罩是不是應該是以:
1.5元+物流加班費(分攤至每一個口罩的金額)=售價…是不是?
莫非,「物流加班分攤至每一個口罩的金額」竟可高達5元以上嗎?(1盒50個,物流加班費達250元,可能嗎?)
2.就算要賣8元,那也應是2月6日以後「春節加班生產」出來的才能夠計算這些「額外成本」,是不是?
3.「物流加班」增加3-4倍「等同」於「售價增加5倍」以上嗎?合理嗎?是不是有「混淆視聽、似是而非」之嫌?這難道不是發國難財嗎?(當年用國庫6,000萬元採購4,000萬個口罩,屆時「回沖國庫」也就只會有6,000萬元而已,那麼其他「多餘出來的『營利』【3.2億-6千萬=2億6千萬元】」去那裡了?進了誰的「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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