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2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市民您好,您因戶籍遷出桃園市已不具市民卡資格,本市將予停卡,將無法使用電子錢包,感謝您的支持愛護。桃園市政府

我並沒有遷出桃園,莫名其妙接到簡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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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6/9也收到了一樣的簡訊,在戶政的臉書上私訊給小編,小編給我的回覆是「您好,這是桃園市民卡系統發出的訊息,您可洽詢區公所查詢市民卡卡片狀態~」 6/13我又跑了一趟戶政事務所,證實了這是假訊息。 這年頭偷蒙拐騙的太多,還是小心謹慎點好。

現有回應

  • 4000標記此篇為:⚠️️ 不在查證範圍

    理由

    若您戶口遷出桃園市,行動市民卡功能將僅剩一般電子票證功能,不具市民卡識別功能及相關優惠措施。
    如有使用問題請洽相關單位,Cofacts無法回答此類問題。

    桃園市行動市民卡常見問題 @桃園市政府
    https://card.tycg.gov.tw/ap/fqa.aspx?key⋯c7b3e
    2 年前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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