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1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
現在起斑馬線要禮讓行人3公尺不然要罰6000並且要上課3個小時,看到電視兩位騎機車的有禮讓行人先行,但仍然被罰,現在政府把人民當提款機,一罰就那麼重,以為我們像官員一樣薪水有領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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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安全疑慮並非「政府把人民當提款機」,騎車慢一點就不會有事了。
    依照警政署取締標準,並不是車頭進入斑馬線就是違規,還要看車輛與行人的距離有無在3公尺內,必須兩項條件同時成立才會取締。
    行人在使用穿越道時即擁有路權(排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其他汽車、機車均須禮讓其優先通行。遇有行人穿越時

    出處

    https://orange.udn.com/orange/story/121415/7155842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0816002749-260405?chdtv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9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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