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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通報~勝安宮.慈惠堂 不要去喔 宜蘭確診者有來進香,衛生所的人已去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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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rOrz標記此篇為:💬 含有個人意見

    理由

    截至 2021/5/15 指揮中心尚未公布花蓮相關的足跡。防疫醫師指出,如果足跡資訊不是指揮中心公佈的,首要之務就是「不要轉傳」。

    👣 防疫醫師指出,確診者足跡並不是生人勿近;事實上如果足跡是真的,那些地方也已經消毒。

    ⏱️ 確診者足跡要搭配時間,才能夠與自己過去的足跡進行比對,才

    不同意見

    2021/5/13 【謠言風向球】確診足跡讓你心慌慌? 專家教你合理使用疫調資料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5427
    3 年前
    10(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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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真心覺得,這樣的防疫工作,在短時間內,是不可能回到二級警戒的 打從2019年底疫情開始發生以來,自己對CDC的防疫作為態度一直很保守 說不上非常支持,但也不會太酸,甚至嘲諷,因為部份措施真的有必要 但現在,我真的沒有辦法好好的去聽CDC現在每天的記者會要說什麼,要公佈什麼 因為完全不信任了,你看到的數據不是真的數據,最後再來個校正回歸就好 上週5/26白天值班,大概9點多接到通報,轄內有民眾於家中死亡,依現在疫情情勢,勢必先問一下大概的相關疾病、接觸及身體近況 結果家屬表示,死者80多歲,有慢性疾病,「上週有感冒症狀,剛剛119到場量測體溫有39.1℃」 現場家屬聯繫1999轉聯醫要報行政相驗,聯醫直接回覆「因為死者有相關症狀,所以不能報行政相驗,請警察到場處理,走司法相驗,他們不會到場」 因為是高風險案件,所以我就打給1922做通報,並請他們到場,沒想到電話難打進線就算了,大爆發期間案件爆量難免,結果1922回覆說感謝通報,但是要請我自己聯繫臺北市衛生局 我再打給北市衛生局疾管課通報案例,並請他們到場,結果,收到的回覆竟然是「因為死者不是居家檢疫、居家隔離或遭匡列的對象,也不是確診者,所以他們不會到場處理」要我們直接報請檢察官司法相驗,如果檢察官覺得有必要,再讓法醫採檢!然後給了地區衛生所的電話,說如果需要協助可以去電洽詢他們。 是在哈囉,疫情期間的相驗案件SOP是訂好看的嗎?這是疑似案例,衛生機關應該要到場的,居然直接說不來,然後再丟給地區衛生所,聯繫衛生所後,得到的答案,也是不會到場,因為司法相驗案件他們不會過來,所以死者、三位家屬他們也不會做採驗動作... 這時候,時間已經快到12點了。其中一位家屬也到派出所來,在門外做筆錄 三個小時過去,對於新冠肺炎的高度疑似確診死亡案件,衛生單位給的答案就是:不到場,不篩檢,一切都給警察、檢察官跟法醫處理 後來在13點多,我跟另外三位同事到民眾家中,當然,我們還是有做防護措施(綁式隔離衣、面罩、口罩、手套、鞋套),其中派出所同事並沒有鞋套,使用的口罩也是一般醫療口罩,而偵查隊,所謂的鞋套並不是防護鞋套,是勘察採證用的鞋套,只包到鞋子的那種 因為衛生單位沒有來評估或快篩,我們完全不知道死者是否因染疫死亡,到了現場,我距離死者僅有3步之遙,跟家屬,更是只有1公尺不到 簡短的了解案情跟向家屬說明後,我們便離開了,放著躺在客廳上的屍體,留下深怕染疫的三位家屬,對了,家屬都還只有戴醫療口罩而已,還一直跟死者有近距離接觸 下午,同事向檢察官報司法相驗後,就建議家屬趕快去自費篩檢吧,結果,在20點多,接到電話通知,三位家屬快篩「全部陽性」 我擔心了,擔心去現場的時候,安全措施有沒有做好,脫下裝備時有沒有注意反折,應該沒有漏掉什麼部分吧,我酒精消毒雙手、面罩、上下衣這樣夠了吧,回來防護廢棄物有好好的丟到專用垃圾桶吧,一直回想,有沒有哪邊疏漏了,沒把病毒帶回辦公室吧,身上是不是還有病毒 當晚,根本不敢回家,跑到北醫詢問自費篩檢,結果排隊的人很多,我當下也根本不敢跟著排,一直覺得要嘛我會傳給別人,要嘛排隊時被傳染,加上我也沒有症狀,所以就聽護理師建議,早上再來快篩,今晚先自主健康管理,然後,是難以啟齒的跟家人說「我接觸快篩陽性的人了,今晚沒辦法回家」 後來就簡單找個一般旅館住宿(詢問防疫旅館,表示沒有收到隔離單,沒辦法入住),我連去便利商店買水都不敢,一到旅館也跟店家表明我來自主健康管理的,如果他們不願意收,我也OK,所幸,旅店願意收 回房間後除了跟家人還有公司報一下現在自己的狀況,就吃完晚餐後,瘋狂洗澡四次,那晚,根本沒辦法安心睡,心裏總是很不踏實 5/27早上8:30,到北醫戶外篩檢站排隊,排隊人潮不少,在9:30左右我採檢完,因為不清楚自己的情形能做什麼程度篩檢,所以只先做了快篩,很後悔當初沒有跟著做PCR 採完後,我就去便利商店買了早餐跟水,過程中很怕我摸到什麼,把病毒傳出去,也根本不敢說話,買完後發才想到,現在三級警戒完全沒地方吃,我也不敢回家跟進辦公室,只好騎車到松德路底的象山登山口,這種人煙稀少的山邊,坐在機車上吃早餐 一直到11:40,終於接到快篩結果簡訊:陰性 心裡的不安少了一半,後來騎車在外面晃了2圈,吹吹風,看看能不能把身上的髒東西吹落,然後進公司再洗完2次澡後才回家 回家後的三天,我口罩除了洗澡脫下外,睡覺我也戴著,吃飯也只敢趕快吃,避免後續夾菜、講話,吃完趕緊再戴起來,每隔幾個小時就量一次體溫,深怕自己是偽陰性 5/28下午,家屬告知三人PCR全部都陽性,確診了 後來了解,在5/27晚上家屬快篩陽性後,5/28上午法醫聯繫衛生單位,希望他們針對死者做採檢,但衛生局回覆,因為死者不是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遭匡列或確診者,所以他們不會來採,就算現在家屬快篩陽性也是,無奈,法醫只得下午自己去針對屍體採樣,5/29,死者PCR陽性 自5/29後,我每天看CDC的公布資料,死亡名單上完全沒有這件,直到6/5才看到,當初,如果不是家屬有聽建議自費採檢,他們會再接觸多少人?更別說,對這四位確診者,我也是應該要被匡列的接觸者吧,除了我5/27-5/29自主管理外,我完全沒接到任何衛生單位的電話 這樣的案例不只這一件,也不是今天才有的問題,不少警察單位都有發生過,衛生單位一律都是不到場,不採檢,完全沒有照SOP流程執行,如果SOP流程你沒辦法做,那自109年3月公布施行的SOP為何不改?衛生單位人力不足不是警察的問題,這已經遠超過行政協助的範疇,依據SOP,警察是連到場都可以不用到場,但衛生單位就是白紙黑字,寫著到場。 CDC的超前部署部在哪邊我看不到,只看得到各種甩鍋,各種鴕鳥,疫情期間針對相類似案件一定不少,衛生單位難道連組織辦理可疑染疫死者的評估快篩人員都做不到?專責人力不拉出來,遇案就推,警察人力不足你衛生單位要不要支援來巡邏!口罩沒戴、群聚還要警察先到場製單函給你們開罰,那你各位看到交通違規要不要先製單再函給警察開罰!更不用說疫調,好像是警察的份內工作一樣;隔離檢疫的失聯者,也通報警察去找人,你們自己都沒出來找,超多人根本就在隔離檢疫處所,因為訊號差或關機,你們就說失聯,然後警察就要去找,你們不用說到場查訪,連電話有沒有聯繫都不知道!現在全臺灣有多少確診。黑數在外面到處跑,反正到時候你們就都校正回歸就好棒棒,這樣的防疫作為臺灣沒有在去年就大爆發真的是萬幸,說多了都是幹,太多的無力感,反正,這場疫災我看不到盡頭 #1999行政相驗不來 #1922打了等於沒打 #不是隔離檢疫匡列跟確診者衛生局不採檢 #衛生所說檢察官覺得有必要再請他們協助
    4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四月九日 妳確診了 四月八日晚上七點做了生平第一次的核酸檢測,四月九日凌晨一點半,手機響了,未接,二點又響「請問是xxx嗎?妳確診了」一連串的問話,一連串的驚恐自此開始。 四月九日 六點多 手機響起: 「妳確診了,妳家裡有幾個人?妳能給我他們的基本資料嗎?妳能告訴我4/6-4/9的行蹤嗎?有和什麼人接觸?」 「我老公確診,已被關進隔離中心,我有二個女兒都在國外,我在4/6早上有去上班,之後就一直和我老公待在家中。」 「有沒有什麼症狀?」 「4/6開始有乾咳,所以就沒出門了。」 然後持續十幾分鐘的問話。 (心裏想著:現在衛生所是7-11嗎?24小時不打烊的) 七點多, 手機又響 「妳確診了,妳家裡有幾個人?妳這幾天有去哪裡?有和什麼人接觸?」 「我只有4/6早上和老公一起去上班,其他時間都關在家,4/5有回我媽那裡拜拜,4/4早上和我學生去喝咖啡⋯⋯⋯」 然後又是一長串問話。 然後告訴我: 「妳要去隔離喔!」 「我老公昨晚就去隔離中心了,現在家裡都沒人,可以居家隔離嗎?我符合居家隔離的所有條件。」 「可以啊!」 八點多 我開始通知相關人員,「我確診了,不過我很幸運,可以居家隔離,我符合4/8新規定居家隔離的所有條件,自己在家關十天ok啦!我是新政的受惠者,抽到籤王啦!」 (撒花撒花) 九點多 「妳是xxx嗎?妳確診了,等一下要送你去隔離中心。」 「什麼?早上不是說我可以居家隔離嗎?我家現在都沒人啊!你們怎麼可以說話不算話?」 「我是照規定來通知你的,告訴你的人應該是工讀生。」 「什麼?你們怎麼可以這樣⋯⋯」 「能不能麻煩你再去問一下?陳其邁市長不是說4月8日符合三大條件就可以在家隔離?」 「我不知道啦,不過我可以幫你問一下。」 接著手機就沒停過 「妳確診了,妳⋯」 「對不起,能不能先請問您是什麼單位?尊姓大名?電話幾號?」 被衛生所擺了一道後,我得到教訓了:要先問來電者資料,要先問來電者資料,以免有人不認帳。(很重要) 有十全派出所、內惟派出所、鼓山派出所⋯⋯⋯ 問話的內容大同小異,我平時就是足不出戶生活圈狹小的人,所以他們盤查的時、地、人、事、物,我知無不言 言無不盡。 十二點 「等一下救護車會接你去隔離中心。」 「一定要去嗎?」 「我們是照法規處理的。」 開始收拾行李: 棉被、枕頭、床單、盥洗用具、餐具、筆電、充電器⋯⋯滿滿二箱 14:30 「我們救護車到了,你趕快走路下來,不要搭電梯。」 「你有沒有搞錯?我住在17樓耶,我還有二箱行李」 討價還價之後,我戴著手套、上下二個口罩戴滿,只露出眼鏡,迅速搭電梯,出了電梯,經過大廳,接受眾人的注目禮,大門外救護車已在等待。 「這個N95口罩妳先戴上,然後再戴醫療口罩」 生平第一次使用N95口罩,上下二根帶子需往後拉,顧上顧不了下,拉扯著竟然把一根拉斷,在眾目睽睽下讓防疫人員幫忙穿上防護衣,不到二十四小時第二次乘坐救護車,當嗚咿嗚咿的鳴笛響起,看著這一身裝扮,有易水邊上壯士一去的悲傷。 14:45 十五分鐘的車程就到了高新防疫中心,先在車中等候,然後防疫人員指揮我走進一個可裝一輛貨車的超大電梯裏,厚沉沉的電梯,緩緩下降到B1,一道雙層的鐵門緩緩打開,一張張的椅子排放整齊,只有三個確診者,讓我們先就坐,然後依序叫名,拿了一些表格讓我們填寫,要我們加line,然後發號碼牌「2912」「2912」成了我的代號,此時一驚:難道是到監獄,我成囚犯了? 警察和白衣大士領著我們上九樓,我還有「室友」?心裏o s 著:「把我包成瘟神惡煞,不是要隔離嗎?怎可能和別人同住?」 「她」真的和我一起進入房間,二張單人床,不到四坪的小房間間,這是哪門子的隔離?「我家的任何一個房間都比這裏大,為什麼不能在家隔離?」 望著那個妙齡女子,腳部的刺青,彩繪的指甲,一直在用手機聯絡事情,說著什麼天上人間小吃店⋯⋯ 「我要和這樣的陌生人同住十天?」「為什麼我不能一人一室?」「老公不是一人一室?」「如果要雙人一室為何沒有把我和老公安排在一起?」「這麼大陣仗的防護,最後竟然是把二個素不相識的陌生人關在一起,這是什麼豬腦袋?這是什麼蠢政策?」 一肚子的為什麼,所以當派出所、衛生局、防疫中心絡繹不絕的電話打來時,我拒絕再回答大同小異的問題,我憤怒的提出心中的疑惑,每個來電者都是:「我們也沒辦法,我們是依法辦事」。 15:00-18:00 罵了、怒了、吼了、哭了,口罩也濕了,然後發現防疫旅館竟然沒有酒精、沒有酒精濕紙巾、沒有面紙、連口罩也只配發二個,這樣怎麼避免交叉感染?難道確診者就是社會的棄嬰? 早一日進鹽埕區隔離中心的老公就成了我的出氣筒:「為什麼你可以住單人房?」「個人造業個人擔,為什麼我要受這樣的待遇?」 問了又問的問題,既然沒有人可以解答,那就訴諸媒體,忍著眼淚,悲憤的寫了一篇「亂點鴛鴦譜的雙人同宿隔離法。」這是什麼蠢政策?我要去爆料。(後來這篇有傳給高新檢疫中心,只是他們「已讀不回」,而我在諸多考量後,選擇放下。) 16:22 學生在群組裏通告大家,「今天高雄確診者的足跡,大家要小心⋯⋯」 不假思索,我立馬回應:「很抱歉,要向同學通報一件很不幸的消息,我確診了⋯⋯」然後安慰、鼓勵的留言雪片般飛來,大家分享住防疫旅館的經驗,分頭想「移房」的良策:找律師?找民代?找媒體?投市府信箱⋯⋯接著學生根據我的訴求開始分派外送任務:買酒精、口罩⋯防疫用品,然後美食達人開始搜尋防疫中心方圓五百公尺內的美食:和平虱目魚粥、香味海鮮粥、肉包⋯⋯ 4/2我們才剛參加雄中百年校慶,短短一週,又在line上大集合,你一言我一語,有安慰、有鼓勵、有溫馨、有送暖,一肚子的怒氣、怨氣,就一分分的消減。 20:45 學生送來酒精一瓶、口罩一盒、手套一盒到櫃檯,被拒,理由是: 「為了避免交叉感染」 這是什麼鬼理由? 憤怒又再度飆升。 22:00-24:00 賴上批鬥大會 「瞎爆了」「為了讓防疫旅館賺錢,所以不讓人居家隔離。」「為了減少工作量,所以不能寄放物品」⋯⋯義憤填膺的學生,在賴上吵得沸沸揚揚。 到午夜依然熱鬧滾滾令人難眠。 既然咆哮、抗議、怒叱、責難都無法改變現狀,是否要轉換一下心情? (之後,數次與櫃檯、護理站溝通,才知隔離中心只收民生用品,熟食、乳製品、飲料都是違禁品,而寄放時間早上需在11點以前,下午需在四點以前。) 有溝通才有了解,有了解才能體諒,一切就隨順因緣 四月九日 一天好幾折,有驚、有嚇、有怨、有怒、有喜、有樂。 只能說:所有的安排都是最好的安排。
    1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