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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投票前十天)不要在LINE及FB張貼有關影響選舉的文字圖片,被檢舉會吃上官司及罰款,以上的溫馨提醒是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之規定。 若被截圖檢舉,定讞後的罰金是「$50萬~$500萬」,大家要小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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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人回報2 則回應8 年前
  • 今天起(投票前十天)不要在賴及fb張貼有關影響選舉的文字圖片,被檢舉會吃上官司及罰款,溫馨提醒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大家早安-平安喜樂 今天起(投票前十天)不要在LINE及FB張貼有關影響選舉的文字圖片,被檢舉會吃上官司及罰款,溫馨提醒。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投票當天禁止用LINE助選催票!2020總統大選、立法委員選舉將於11日登場,基隆市選舉 委員會提醒民眾,投票日(11日)凌晨零時起,切勿藉由手機簡訊、LINE、臉書(FB)等網路社 群替候選人催票,違反者將被處以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許多人認為在選前最後一刻,即使是投票日,也要最後衝刺為自己支持的候選人拉票,不 過,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0條規定,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投票日從事競選或 助選活動,違者將處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而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61條規定,選民投票時不得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 入投票所,違者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金。 據自由時報報導,基隆市選舉委會提醒民眾,1月11日投票日當天凌晨零時起,切勿從事任 何競助選活動,包括透過「手機簡訊、LINE、臉書(FB)等網路社群替候選人催票,要求親友 投票給某候選人,即便轉傳網友的催票訊息也會觸法」,一旦被截圖檢舉,將依違反選罷 法第50條處以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經制止不聽者,按次連續處罰,往年選舉有 多起被處罰案例,不可不慎。 更多 TVBS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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