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12 人回報2 則回應3 年前
6月4號開始疫情看護紓困金,每個月10000,連續3個月,帶看護證複印件,身份證,郵局存摺,帶一位看護朋友相互作證,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姐妹們相互告知

此訊息之疑點如下: 1.政府並未核發看護證,只有相關丙級證照,或是相關醫院看護之工作證明,但如果是私人接案並未與機關合作的人並不會有工作證明。 2.帶看護朋友,如何提出證明朋友也是看護? 3.此次紓困4.0並無須至公家機關,幾乎採取線上申請之方式,故上述要至戶籍地區公所不合理。 4.根據此次計畫書並無相關措施 以上述幾點此訊息應是假訊息 如看護朋友想領取補助,不仿看看有無符合勞工生活補貼,由衛福部所辦理,可至https://swis.mohw.gov.tw/eip/index_home.jsp?csrf=MTEwMDYxNTIzNTk0OQ==此網站線上申請,上傳身分證及存摺即可申請。 每戶由1人代表申請,須符合下列各項要件: 原有工作,因疫情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含雖有工作,但每月工作收入減少),致家庭生計受困。 未加入軍、公、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以110年4月30日之投保情況為依據)。 家戶內人口存款(家戶內每人平均存款15萬元免納入計算)加收入計算「家戶月平均收入」未逾當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倍。 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紓困相關補助、補貼或津貼。 *特別注意領過其他紓困補助,就不可重複領取,大家可以看哪個補助對自己最有益,在辦理申請!

網路上的資訊很少

何謂看護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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