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宣導資料警政署呼籲12月11日前報備或缴銷「操作槍」免受罰「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於今(109)年6月10日修正公布施行,將易改造成非制式槍枝之「操作槍」納入「模擬槍」管制範疇,並且提高非制式槍枝刑度,讓不法之徒難以規避法律處罰。警政署呼籲,為保障修法前已持有「操作槍」民眾或團體的權益,可申請報備持有或自願繳銷,截止期限為今(109)年12月11日,請民眾或團體儘速於期限屆滿前攜帶「操作槍」及相關身分證明文件,至戶籍所在地的警察局或警察分局辦理,以免將來在期限過後觸法受罰,最高可處新臺幣20萬元罰鍰。家有操作槍帶什麼109/6/12~12/11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去哪裡至戶籍所在地民衆填寫相關表格POLICE警察局或警察分局由警察機關發予保管聯單辦理報備持有或自願繳銷經警察局鑑驗。冒等結果如為操作槍,製發模擬槍執照,民眾持續合法持有。鑑驗結果如非操作槍,發還民眾。如是具殺傷力槍枝,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處置民眾如未依期限完成報備,依新修正條文,違法持有者最高可處新臺幣20萬元罰鍰心内政部厩辦操作槍
操作槍報繳、報備11日到期 台中收98支報備為六都最多 | 聯合新聞網:最懂你的新聞網站https://udn.com/news/story/7315/5060696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案,已在今年6月生效,並將「操作槍」全面納管、提高罰鍰,為保障修法前已持有操作槍民眾的權益,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