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嚴法師《還債平安,還願快樂》問:現在我想學的東西很多,對於生命的存在和天地萬物的法則都很感興趣。我想首先請問:‘做人的意義在哪裏?’佛教認為人生是苦,人因有欲望而痛苦,所以要修行得解脫。可是如果人生是苦,那麽父母把孩子生下來讓孩子受苦,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而如果人最終的目的,是為了脫離輪回,為什麽還要存在?師:佛教是講苦沒有錯,但是佛教的修行,目的是為了離苦得樂,不是教人出生來受苦。從佛法的觀念來講,我們每個人來到這個世界上,都具有兩項任務,一個是還債,一個是還願。還債,就是我們在過去世應盡的責任未盡,欠下的‘債務’來不及償還,因此這一生要繼續地還,直到還清為止。還願,是過去生我們發了願,發願要利益他人、幫助他人,無法來得及實現,因此這一生繼續行願。至於債是什麽時候欠下的?願心是什麽時候開始的?這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夠承擔。能夠承擔而還債的人是安心的,能夠承擔而還願的人是快樂的。很可惜現在我們看到許多的人,真正願意盡責負責、還願還債的人不多,多半還是繼續在許願、求願。因為大家覺得還債,就象是把錢、把權,把貴重的物品從自己手中拿出給人,很舍不得、很不情願,所以痛苦。其實就是因為這麽想才痛苦,,如果把還債、還願當成是人生的任務,也就不會痛苦了。至於還債、還願這兩個任務是誰給的?是過去世我們自己給的,也就是佛教所講的業力和願力。業力和願力,都是我們自己制造的,是要自己負責的,也要自己來承擔的。不過,還債和還願畢竟不同,還債是普通人欠了什麽而要償還什麽;還願則是菩薩發心,我不欠人,人不欠我,而我自己主動要幫忙眾生,這就是菩薩的悲願心。因此,人活在這個世界上,只要願意還債,就不痛苦;若能發願行願,則一定快樂。這也說明了:活著,並不一定痛苦。
法鼓山世界佛教教育園區http://fagushan.ddm.org.tw/content/focus/focus01.aspx?csn=147「生命存在,究竟有何意義?」許多人在一生之中,會不斷叩問這個生命大題,且在不同的歷程,會有不同的問尋方式。例如不少年輕人會選擇從哲學觀點切入,試圖探索生命的價值與意義,而在存在的疑惑生起之後,也會急切找尋解惑的途徑,或是閱讀、聽演講、參與活動,與友人深談,或者向師長請益等等;而向師長請益,機會往往可遇不可求。 2008年金秋十月的週日午後,一個二十來歲的年輕人,由父親陪同來到了法鼓山,很難得的機緣